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投资理财 > 正文
 
专家提醒“定金转让”操作手法具有交易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 07:50 新闻晨报

  期房转让昨日截止

  记者 丁利民 实习生 潘琦

  晨报讯 今天起,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将不再受理期房转让的预告登记,这意味着一度活跃的期房交易将暂时退出房地产市场。昨天,记者调查闵行、浦东等区的一些房产
E歌时代来临了!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缤纷彩音风暴免费听 上网实用手册
中介发现,改签合同日期等操作手法已经不见,而签订定金合同实现期房“交易”则比较盛行。法律界人士提醒说,购房者应警惕其中的交易风险。

  “可以买,和上家签订金合同就行了。”昨天下午,闵行区古美路上的一处中介丝毫不回避期房业务。工作人员建议说,只要现在和房东签订一个转让协议,并支付一笔定金,就可以把这套期房“买”下来。唯一不同的是,要等到交房后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

  “万一到时候房价又涨了,房东不卖怎么办?”对于记者的风险质疑,一家知名中介品牌的业务员很有把握地说,只要约定房价的20%作为违约赔偿,一般来说,上家违约,不愿兑现交易的可能性就比较小。毕竟几个月,房价的上涨部分不大可能超过违约金。

  通过定金合同买期房,对于购房者而言,切不可忽视其中的风险。上海市美达律师事务所陈世福律师认为,这种方法对下家的风险较大,因为这种协议没有在房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虽不影响上下家双方的法律效力,但缺乏对第三家进入的约束力,可能出现一房多卖、房落他家的情况。其中也不乏一些投机者专门赚取违约金。

  陈律师提醒说,这种变相的规避相关政策的操作手法,将会使购房人的合法利益难以得到法律保障。因此,购房者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期房新闻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国企业家治理沙尘暴
AC米兰中国行
美进入恐怖袭击高危期
基地在沙特发动袭击
美英向伊政府移交权力
美英联军虐待伊俘虏
孙燕姿全国巡回演唱会
飞人乔丹中国行全记录
法网女单四强产生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