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公布贷款通则修订稿 新规挫伤银行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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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 11:18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记者 申兴 秦利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4月6日公布了修订后的《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以往经验,新《贷款通则》的正式版本将在数月后公布。
取消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 目前的《贷款通则》是在1996年颁布实施的,与现行的《贷款通则》相比,征求意见稿取消了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例如《现行贷款通则》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在现行的《贷款通则》中,不良贷款仍然被定义为呆账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与国际通行的5级分类不同,而人民银行早已要求商业银行按照5级分类处理不良贷款。 贷款不得违规投资股票 新《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不得用于以下用途: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违反国家规定以贷款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财政预算性收支以及国家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对于贷款人转让贷款,新《贷款通则》规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贷款受让方必须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除此之外的贷款转让,必须经上述机构批准。 受让国外金融机构贷款的,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规定。贷款人将贷款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自转让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或以公告形式通知借款人。贷款人未通知借款人的,转让行为对借款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借款人将贷款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必须事先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银行股昨日集体回落 银行股昨日集体回落,收盘时个股均出现0.77%-1.79%不等的跌幅。某外资背景券商驻上海的行业研究员称,银行股下跌除受到紧缩预期压制之外,最新提出的《贷款通则》可能也产生了负面心理影响。该行业研究员称,因该通则重申,贷款不得用于股票、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市场对银行混业经营的预期受到打击,对行业经营和政策的想像空间也随之降温。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