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出台多方受益 加紧控制车贷险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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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 02:3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买一辆新车实在是一件好事,但同时也需要破费不少的钱。事实上很少有人愿意如此轻易地从自己的口袋中掏出钱来,一次性付清所有的车款。即使在西方,也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买车是一次性付款的。 大多数的购车者都是通过借贷一部分的资金来实现其买车计划的。
而银行对此则是欢喜有加,因为如果买车者没有能力偿付车贷,银行就会名正言顺地占有那辆车子,同时以售出的方式套现。如此一来,车贷的信用风险就很好地规避了。 当然这一切还有个大前提,即所有购车族还必须购买汽车保险。因为,如果一辆车子在事故中受损或是报废,那么间接地对银行而言,它出售的贷款就不能被偿还了。 车贷险和车险 让我们先来看看车贷险和车险方面的相关知识。 由于车贷的存在,购车者不再需要一次性付清购车所需的款项。新车的费用可以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偿还,3年、5年,年限不等。而车险就是给车子买的保单,“受益人”是那辆车子。 因此,当你拥有一辆车,有两个保险是必须买的。一是所谓的第三者责任险,即受益人为驾驶员本人;另一个就是车险。 打一个简单的比方,一个下雨天,路面很滑,道路的可视性也较差。你驾车外出,车速正常,同时本人状况也没有问题,既没有酒后驾驶,也没有服用药物。但忽然之间,你发现前面的驾驶员刹车,估计是几十里外有些什么意外的事情发生。 尽管你已经采取了刹车、减速的补救措施,但你的车仍旧撞倒了前面的那一辆车。两辆车同时受损,而且前面的那一位驾驶员也受了伤,一条腿骨折。 由于你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尽管并不是故意撞伤那位驾驶员,从法律的角度看,你是无罪的。但由于两部车都受到了损伤,通常按照法规是后一辆车的责任。所以你还需负责赔偿两辆车的修车费用。如果你买了完善的保险,那么你就不必担心,保险公司会负责一切的费用损失。 新规定出台 自从车贷被引进市场后,尽管引出了许多争论,但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车贷的推出,方便了新一代购车者,去年中国新车的销售额直线上升。2003年,国产汽车的销售额上涨了75.3%,达到了197万辆。 中国银行发行了大量的汽车贷款,希望以此在银行业对外开放中能在车贷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但情况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由于银行对汽车贷款方面的信誉评估尚不完善,这就留给了保险公司一个棘手问题。一些新的购车者,出于某些原因无法偿还贷款,人和车忽然销声匿迹或者车子不要重新再买新的。对此,保险公司怨声载道,不得不收缩车贷业务战线。 新规定的出台强调了如果购车者的首期付款少于30%的话,银行就不会发放贷款。同时,分期付款的年限最长也降低到3年。 新规定希望银行能进一步提高对此类贷款的信贷评估控制能力。 但不管怎样,新规定的出台都会带来诸多好处,比如减少贷款的信誉风险。这就意味着汽车贷款的风险将会越来越小,而同时这一方面的业务也将会有更多的发展空间。 事实上,新规定的出台不仅可以让银行、保险业受益,同时购车者也可以获得相关利益。 《国际金融报》(2004年04月07日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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