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可用本外币购外币旅行支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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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 08:57 新闻晨报 | |||||||||
记者 霍中彦 晨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天生效,根据《通知》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可以用外汇存款账户内资金或外币现钞购买外币旅行支票,也可以用人民币账户内资金或人民币现钞购买外币旅行支票。
《通知》所称“外币旅行支票”是指,境内商业银行代售的、由境外银行或专门金融机构印制、以发行机构作为最终付款人、以可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有固定面额的票据。境内居民在购买时,须本人在支票上签名、兑换时,只需再次签名即可。 本市居民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办妥前往国家或地区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或前往港澳地区的通行证,就可以在各大银行用外汇现汇账户内资金购买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下的旅行支票,用外币购买还需要提供银行取款凭证等证明其合法外汇来源的证明材料。 如果因特殊原因事先无法取得有效签证或者购买旅行支票的金额超过了1万美元,就必须根据外管局的规定提供其他补充资料。如果没有外币也不用担心,市民可在因私出境换汇的额度内,根据《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用人民币购买旅行支票的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