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用担保逐步隐退 存款保险制度有望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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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 08:37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海外财经报道,我国有望于今年实施研究达7年之久的存款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市民在银行的储蓄将受到专门存款保险机构的保障,而不会在万一发生银行倒闭时化为乌有。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谢平说,央行正在等待国务院的批复,若顺利的话,存款保险制度将在今年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存款保险制度正以超出人们想象的速度在进展,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稳定措施。由于银行业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银行经营不善甚至破产往往会带来社会的动荡,而通过给存款上保险则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银行经营失败的社会成本。 不少国家采取强制的存款保险制度,即要求银行向特定的存款保险机构购买存款保险,这些保险费将成为存款保险基金的一部分。一旦银行无力兑付存款人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出面支付存款人全部或部分的存款。 在我国,国有银行通常有隐性的政府信用担保,传统的存款人甚至相信,哪怕是股份制银行无力兑付存款,政府也不会坐视不管。但海南发展银行的停止运行,以及近年来发生的城信社乃至股份制银行发生的挤兑情形,让存款人对金融风险变得更加敏感。 而正在进行的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表明政府正在致力淡化银行的非商业色彩;另一方面,监管机构正在审慎地开放银行业市场。为稳定金融市场,同时避免政府隐性担保“偏爱”国有银行造成的市场不公,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就显得日益迫切。 但也有人担心,如果只有股份制银行为存款投保,将造成新的不公。更大的担心是针对这一制度带来的道德风险,即有了存款保险“兜底”,可能让银行经营者放松风险管理,反而加大了金融风险隐患。但支持者认为,配套成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兼具监督银行职能,实际上银行也会增加一个外部制约力量。 晨报记者 霍中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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