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TCL集团(000100)突然中断其正常交易,并称将对有关媒体关于TCL的有误报道作出澄清。昨日,TCL出示公告对“惠州市政府减持TCL国有股”等报道予以回应。
随后,TCL集团向第一大股东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询问此事,但该公司表示,并没有接到惠州市政府关于转让TCL国有股的任何通知。
TCL集团董秘陈华明表示,惠州市政府并没有减持TCL国有股。但当记者进一步询问此消息是否属于假消息时,陈华明不予作评。
但陈随后解释,TCL《上市公告书》中明确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第一大股东对所持股份作出自愿锁定的承诺。即:自TCL上市之日(2004年1月30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TCL股份,也不会要求或接受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此外,根据《公司法》第147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起3年内不得转让。TCL集团成立于2002年4月19日,目前尚未满三年。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TCL发起人之一,自然也应该遵守此规定。
同时,陈华明还向记者重申了TCL2003年业绩的数字以及关于2004年计划的内容。
陈华明表示,TCL于2004年2月17日在广州召开了内部工作总结会议,一些媒体参加并作了报道。报道中提及TCL“2004年工作目标是:实现销售收入517亿元、出口创汇20亿美元、实现利润18.7亿元”。上述数据为TCL内部统计口径的工作计划,但并非会计口径数据,也不能视同公司的盈利预测。
而且,由于2003年年报尚在审计之中,所以,报道中关于彩电与手机的销量数据不准确。TCL目前的统计数据如下:2003年彩电销量1159万台,居行业前列,同比增长44%;手机销量982万台,居国内同行前列,同比增长57%。
此外,关于业务收入及利润的准确数据也没有最终审计完成。据公司内部统计,电脑、电工、文化等企业的产品销量分别较上年增长40%、43%、367%。本报记者 张冉(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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