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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游欧盟12国更便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 08:27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曹阳潘敬平)12日,我国与欧盟在北京签订了《关于中国旅游团队赴欧洲共同体旅游签证及相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该协议的签订将为中国公民赴欧洲旅行提供便利。据悉,该协定是中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最大规模的“旅游目的地国地位”协议,预计在今年5月1日开始生效。据悉,《谅解备忘录》适用于目前欧盟15个成员国中的12个“申根”协定国,分别为: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希腊、荷兰、意大利、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及瑞典。欧盟其他三个成员国爱尔兰、丹麦及英国没有加入该协议,据欧盟
官员介绍,目前三国正与中国国家旅游局通过谈判达成类似的协议。

  根据该协定,中国旅游者通过指定的旅行社申请前往被中国授予旅游目的国资格的12个欧盟成员国时,将享受到旅游签证便利,协议同时还包括了允许签证过期的中国公民回国的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谅解备忘录》的签订,是我国出境游市场的重大利好消息,将直接改变其现有格局,使欧洲“异军突起”,成为继东南亚后第二个持续的区域性热点。港中旅国际旅行社公民旅游业务的负责人郭明说,由于市场需求巨大,欧洲游将成为旅行社新的利润增长点,面对去年年初先是遭受美伊战争,后又饱受SARS之苦的旅游业,此次欧盟的开放恰如“久旱逢甘霖”。(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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