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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局出台重大措施 降低企业入市门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 10:0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 今后在北京开公司、办企业将更加方便、快捷,成本也会大大降低。昨天下午,北京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月15日开始,改革市场准入制度,采取11项重大措施,涉及企业登记注册、注册资本缴付验证等多方面。

  市工商局副局长罗文阁介绍说,目前企业进入市场的程序比较繁琐,成本较大,退出机制也不够完善,这些都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和投资环境的优化。此次工商局推出的改革措施
,在资本缴付及验证、经营范围核定、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手续、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改制、中介机构实行无限责任制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据了解,这些改革措施将为企业节省70%的成本。

  企业注册手续简化

  申办人只需凭本人身份证明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即可即时办理名称登记注册。

  放宽名称使用限制,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可以在名称的其他组成部分之间,商号中可使用间隔号,外商投资企业商号中还可以使用英文商号。

  注册资本可分期缴付

  内资企业设立时投资人可先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其余部分可在三年内选择一次性缴清或分两期缴清,但市政府规定的前置审批项目企业如银行,仍须在设立时足额缴付注册资本,增加的资本不再分期缴付。

  注册资本银行出证

  以货币形式出资的企业,只需到设有“注册资本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专用账户”交存,工商机关根据入资银行出具的凭证,即可确认投资人缴付的货币出资数额。

  不再核定经营范围

  除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工商机关不再为其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企业章程实施备案制

  对企业提交的章程、合伙协议书实行备案制,仅审查企业名称、住所、投资人(合伙人)姓名或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和缴资期限等少数几项内容,企业章程的其余内容,由投资人自行决定。

  外资企业登记放宽

  许境外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在京兴办合资、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比照内资企业核定,注册时不必再提交众多繁琐文件。

  个体户登记手续简化

  个体工商户登记只需身份证、暂住证、个体工商户申请书。下放个体工商户登记管辖权,申请注册可以到当地工商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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