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人”消费引发偿贷难题 纠纷案件大幅上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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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 07:22 北京晨报 | ||
日前,记者从本市法院了解到,因拖欠银行房屋和汽车贷款而被起诉到法院的纠纷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仅以崇文区法院为例,今年仅1月就受理了63件,涉案金额高达1060余万元;房屋贷款案件1月也受理了20余件。 案例 贷款买车买房,入不敷出 小王是一家外企的策划人员,每月房租金1500元。他花5万元首付购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此后,小王又贷款买车。每月两项月供加上必要的生活开支,小王的工资正好全部花完。一年后,小王跳槽后的收入少了许多,月供无法偿还。 据了解,房贷欠款最主要的原因是购房人经济预期出现状况,不能按期支付还款。除了因贷款人工作突然发生变故或诸如生病、车祸等偶然事件而被迫拖欠贷款,还存在以下不按时还款的原因。据介绍,还有一些人购房是为了投资出租或以租养房。一旦租赁市场不景气,房屋没有预期租出去或租金远低于还贷金额,就会出现还款困难的局面。 分析 为提高销售量,销售商开出虚假证明 抛开个人的因素,开发商、汽车销售商和银行在容易引发纠纷的“超前消费”热中,也起到了或多或少的不良作用。在汽车销售行业中,很多销售商为了提高销售量,给不具备购买实力的人开出虚假的资质证明,凭借购车人的相关证件办理贷款手续。车主在付出少量的首付款甚至是零首付后,就能将车开走。一些信誉不好或经济拮据的车主等车到手后,就想方设法逃避付款。 而银行在审查购车人贷款手续时也存在漏洞,为他们收回贷款埋下了隐患。一些被告曾告诉法官说,贷款协议上虽然签的是他们的名字,但他们本人没有去银行办理过手续。对此,一位银行工作人员坦言,各银行之间发放贷款业务竞争激烈,银行给工作人员放贷压力大,有时为了能抢到大的客户,即使他们有违规之处,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策 超前消费应有制度规范 崇文区法院的刘法官告诉记者,花明天的钱做今天的事应量力而行。“负人”现象不仅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生活压力,给社会也造成很大的危害。刘法官认为,“超前消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内需,然而,如果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必然会造成银行里的呆账和坏账。曾在国外生活多年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在国外这样的可能性就会很小。因为与消费信贷制度相配套的是完备的审查和监督制度。比如,银行会严格审查某人是否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或是否具备还债能力。此外,对从银行贷出去的钱的流向也要接受监督,以免贷款是为了某些人的超前享受。晨报记者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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