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艳)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省工商局、卫生厅、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建立联合公告制度,曝光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及违法事实,这是日前省工商局对省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
非法医疗广告害惨患者,一直是群众投诉的热点。针对当前医药广告存在着十分严重的违规行为,谭基明等13位省人大代表建议加大对“医药广告”的管理力度。
代表们建议,必要时制订关于医药广告方面的地方法规,使广告业有更为详细的法规可依。
针对代表们的建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答复,为从源头上整治违法医疗广告,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进一步加强与卫生行政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强化对医疗广告的监管。完善备案制度,加强监管信息反馈,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广告证明”及时送工商部门备案,工商部门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部门)。
建立联合公告制度,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由省工商局、卫生厅、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告,对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及违法事实予以公开曝光。
积极向有关机关建议,修改有关广告管理法规和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加大对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的处罚力度。此外,还将加强广告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切实改变个别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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