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银监局最近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上海没有理财专柜的银行网点,一律不得办理投资分红型人寿保险业务。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中国银监会目前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下发类似的通知,但上海银监局的上述规定却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管理层可能会逐步加大银行代理业务的规范力度。
红红火火的银行保险代理业务在北京会不会有同样的遭遇?上海监管效果值得怀疑
“北京应该不会下达类似的通知,”某保险公司负责银行业务的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我们觉得上海那边这次管得有点过紧了。北京这边经常会下去做一些抽查,所以银行保险的情况比较好。前不久北京方面还下达了有关加强监管银行保险的通知,杜绝操作中的一些违规现象。”
对于此次上海银监局出台的规定,银行业人士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该规定并不能很好地规避隐患,银行可以轻易绕开这项政策。因为银行在其网点处设立一个理财专柜很容易,并不需要央行或银监会的批准,最多上交一个备案即可。这样一来,该政策能达到的实际效果难免让人怀疑。利益驱动导致不规范竞争
据了解,上海银监局之所以下此“杀手”,是因为银行的柜面人员在接受储户的咨询时往往会承诺所代理的保险公司的产品的年收益率。一旦保险公司没有完成他们允诺的预期收益,受误导的储户很容易与银行发生纠纷。
“其实,保险公司对于这样的做法也很头疼。因为银行向储户承诺的是保险公司的产品的收益率,一旦达不到的话,保险公司就会有很大的压力。”接受采访的保险公司相关人士普遍认为。
“我想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可以保证他们的投资收益,投资分红型的产品在长期投资的过程中每年的收益肯定是会有一些差别的。”瑞泰人寿保险公司表示。瑞泰的外资方斯堪的亚在这方面有着近150年的经验。
“这主要是因为各保险公司的专管员为了提高业绩,在向银行柜面人员介绍时会强调收益率,甚至做一些夸大的宣传。”业内人士介绍。
银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保险代理业务带来的可观收益。据透露,银行发放的组织存款的奖励比较少,而办理保险代理业务的奖励则比较高。据说,可以达到1.5%。
按照这个标准估算,一位银行员工组织到金额为100万元的保险代理业务,就可以获得15000元的奖励,而同样是组织到100万元的存款业务,拿到的奖励则只有区区几百元。
除了银行的员工,银行本身代理保险业务也有不俗的收入:据记者了解,2002年建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手续费收入达到了1.85亿元。本报记者盛岚周扬(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