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中奇)上汽集团新闻发言人薛浩昨天表示,上汽集团已专门派遣双龙汽车项目组赶赴韩国,并将与韩国双龙汽车债权团进行接触。
早前几天宣布中国蓝星成为收购双龙汽车优先竞标者的普华永道设在韩国的机构上周五曾表示,在决定优先竞标者时,中国政府的批准因素并非一项指导性原则。对于此说法,上汽集团新闻发言人表示不予置评。
但这位新闻发言人表示,从上汽了解到的情况看,发改委还没有对国内第二家企业作出同意收购韩国双龙汽车的有关批复。
此前中国蓝星集团外事办负责人向本报透露,蓝星高层将于昨日在韩国与双龙汽车及有关方面签署股权收购的谅解备忘录。但昨日下午,蓝星集团企划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原定昨日进行的签署谅解备忘录有关事宜可能改在今天进行。
对于上汽表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收购双龙汽车一事,该负责人表示,首先,蓝星与上汽都是中国国有企业,蓝星对韩国双龙的收购将采取“公开”、“公平”的原则;其次,作为中国企业,上汽和蓝星无论哪一家最后收购双龙汽车,都是中国企业实力增强的表现。
昨天有汽车业内专家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由于上汽集团的“强势”介入,中国蓝星收购双龙汽车一事可能不会很顺利。因为按照国家产品政策,一家企业要上新的汽车整车项目,尤其是还需要进行跨国界的收购,没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支持简直不可能。蓝星在国内汽车行业中属于“弱势”企业,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均远远不如上汽,而上汽集团又是携发改委的“尚方宝剑”进行收购,取得双龙汽车股权的决心不小。该专家还告诫,在收购中不管是蓝星,还是上汽,都要以国家利益为重,不要为了取得双龙汽车的股权而随便抬高收购价格,以免出现“鹬蚌相争、渔人得利”的状况。本报记者朱中奇(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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