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扬)昨天,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正式签署了关于在香港试行人民币业务的合作备忘录。代表双方签字的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和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也出席了签字仪式。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同时就香港试行人民币业务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新闻发言人称,在香港的人民币业务主要是满足两地居民个人在经常项目下的消费需求,因为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兑换仍有限制,所以要防止跨境资本交易混入经常交易。同时,目前由内地提供清算安排的香港银行对客户的人民币业务主要是办理限于满足个人旅游消费需求,不涉及到人民币的贷款和投融资业务,两地间汇入或汇出人民币有严格界定,因此,主要的离岸金融业务并没有开展,更谈不上香港成为人民币离岸业务中心。
新闻发言人同时强调,使用内地提供人民币清算渠道的参加行所吸收的人民币存款,不能以任何形式用作贷款或同业拆借。同时也暂不支持香港银行经常项目下的交易,也不涉及资本项目交易。
发言人说,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不会影响内地的人民币利率水平。相比内地20多万亿人民币总量,香港人民币流通规模很小,对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影响十分有限,实际上,现在香港已有人民币的兑换业务,但香港市场自行形成的人民币汇率对内地并未产生实质影响。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在仪式前会见了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他表示,中央将全力支持以董建华为特首的香港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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