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李先生今年55岁,爱人52岁,两人的人均月收入2000元,20岁的儿子正在读大学,还有两年毕业,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和和美美。但李先生近来也遇到了烦恼,他看中了本市一套总价为50万元的房子,可是由于房贷可贷年龄到70岁,李先生本人贷款期限只能有15年。李先生算了一笔账:目前年利率5.04%,按等额本息还款法15年内所还本息总额为713,590.99元,月还款额约为3964元,这样一来,贷款买房的愿望似乎很难实现。
据银行业内人士反映,像李先生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虽然本市个人购房商业性贷款每年以几何级数增长,全市各大商业银行都在不断降低“按揭”门槛,并且房贷可贷款年龄提高至70岁,但是面对日渐看涨的房产,仍有很大一部分年龄偏大的购房者受其自身条件限制,在房贷高额的月还款金额面前退步。
而现在这一困扰此类购房者的问题似乎迎刃而解了。日前,建行推出的本市首个创新住房金融产品个人住房接力贷款就是专为此类购房者设计的。所谓个人住房接力贷款是指借款人作为主贷人申请的借款期限与建行对借款人的年龄要求不相符合时,通过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必须是所购房屋的共有人且与主贷人是子女关系)来满足借款人的年龄要求,并在合同中确定变更主贷人的日期,到时将该共同借款人变更为主贷人的方式。
就拿刚才李先生的例子来说,他完全可以利用住房接力贷款,自己作为主贷人,让儿子作为共同借款人,那么其贷款期限就由15年延长至最长30年。前提是儿子必须是所购房屋的共有人。这样,按贷款期限30年算,贷款金额仍然是50万元,月还款额就降至约2696元,较之先前每月整整减少了约1300元的还贷压力。
要提醒的是,对于年龄偏大的购房者,假如子女已经工作,还有更简便的贷款方式,而不必特别申请住房接力贷款。以王先生为例,他今年55岁,女儿已经工作,他觉得自己的年龄正符合建行住房接力贷款的年龄范围要求,即50岁以上70岁以下,原本想申请此项贷款。其实大可不必,银行专家提醒他,只要直接以女儿为借款人,选用原有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其贷款期限就不受限制,方便很多。
本报记者钱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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