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开始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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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 19:04 北京晚报 | ||
银行给储户提个醒儿开立结算账户,储户您别慌 从9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将裂分为两支: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一时间“储蓄账户不能代缴水电费了”、“储户要在9月1日前到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等说法给不少储户带来了些许惊慌。这是否意味着储户要赶在9月1日前扎堆去银行确认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对此,几大银行的共同说法是: “存了二十来年钱,我还不知道什么叫结算账户呢”,刚刚退休的林先生说。银行业人士解释说:根据央行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解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在银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活期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个人结算账户含有储蓄功能,可以存、取、转账,其未来发展趋势是成为“个人综合性理财账户”。至于个人储蓄账户,储户们都不陌生,它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储蓄”可以直接变“结算” 记者从几家银行了解到,9月1日这个“大限”对于普通个人储户来说几乎没有影响。因为绝大多数账户分转的工作银行都替您做了。这包括:9月1日前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可自动转为结算账户,市民无须新开立一个结算账户替代使用多年的活期存款账户;9月1日前已开立的借记卡及其所勾连的所有活期账户、个人支票户、办理批量代收费业务和消费信贷还款业务的账户,也将会被统一自动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而对于那些工资户,只要公司与代发工资的银行签订了协议,这些账户将会被自动转成结算账户,而无须储户一一来银行办理。以上情况只要储户下一次来银行办理业务时,填写一张确认书就可以了,而没有必要专门跑一趟银行。况且,按照央行规定:从9月1日到年底前,将是一个过渡期,这期间对储户账户要求并不十分严格。 结算账户也有活期利息 不少储户担心,新开立的结算账户里面的钱银行会不会不给利息?为此,银行业人士解释说,个人开立的结算账户不仅可以像储蓄账户那样存钱、取钱,而且按照活期利息计息。 个人账户切莫出借 虽然分设两个账户对于储户来说操作手续并不麻烦,但如果您不注意,还可能真惹出麻烦。比如说,出于好意,您将自己的个人结算账户借给朋友用一用,不管是将款转入或转出,款项大小,时间长短,一经查实,你都将被你的开户银行处以1000元的罚款,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市民的银行账户将从9月1日起被分为个人储蓄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两类。但不管是储蓄账户还是结算账户,市民都必须“垄断”使用,不得借给他人。 据人民银行营管部负责人介绍,对那些将个人账户拿来作为企业账户使用的私营企业主,一经查实,也将被处以5000至4万元的罚款。不仅如此,对于违规开设个人账户的各商业银行,也将被处以5万至30万元的罚款。 同一户主的储蓄结算账户可以互相转账 个人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并非井水不犯河水,两个账户可以通过银行储蓄柜台、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进行相互转账。也就是说,假如您发现自己用来交有线电视、电话费或是还贷的结算账户所剩余款不够,去银行办个简单手续就可以把储蓄账户的钱转到结算账户上。 分账户对广大储户是利好 好好的账户,为什么要一分为二呢?这恐怕是绝大多数储户想不通的问题。一位业内专家表示,个人结算账户的开通将为“公款私存”和“洗黑钱”等违法行为设置“门槛”。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在银行防范支付风险的前提下,大力组织推广使用个人支票、信用卡等信用工具。 据专家解释,将个人储蓄和结算账户分开管理,虽然眼下对储户来说并没有多大的改变,而这对人们日后的信用消费会产生一定影响。此前,央行对各银行的账户了解仅限于各家银行报上来的数字。但不久后央行将建立起全国联网的账户管理系统,也就是说将各家银行的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都纳入央行视野。这样,对于那些个人信誉良好的储户,他们有机会获得一些信用消费上的优惠。 本报记者马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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