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首批54名下岗失业人员获小额担保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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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 16:16 新华网 | |||
新华网陕西频道8月11日电 西安市今天在交通银行金融大厅为首批40名下岗失业人员举行小额贷款发放仪式,西安市市委副书记、西安市常务副市长陈宝根同志参加了发放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 据了解,首批申请此项贷款并满足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共有54名,另外14名下岗失业人员将在交通银行另一营业部领取贷款资金。今天,作为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的西安市经济技 首批发放的这54名下岗失业人员每人领取2万元的小额贷款资金,从而开始了自己自主创业的道路,陈宝根同志期望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贷款手续,不但解决自己的就业问题,同时为西安市的经济发展作贡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5月份,西安市人民银行、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具备一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均可向各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担保由西安市财政局委托的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担保资金由西安市级和区(县)两级财政共同筹集,封闭运行,专项用于下岗失业人员向商业银行借贷小额贷款的担保。符合条件的每位下岗失业人员可申请额度在2万元以下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可申请小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的条件为本人户口所在地在西安市辖区内,年龄小于60岁、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 1、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 2、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不就低于经营项目所需资金的30%)。 3、有贷款项目及可行性分析和实施计划。 4、参加过创业培训并有与实施项目相应的经营能力。 5、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它违法行为。 6、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另外,据记者了解,西安市级和区(县)两级财政共筹集了50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进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这样,西安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可从商业银行进行总额度为担保资金5倍――即2.5亿元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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