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风险变大 基金有权拿你的钱去冒险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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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 10:30 北京现代商报 | ||
正在审议中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有关基金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的问题引发了业内的大争论。一般来说,基金管理公司都站在了支持的一方。但是,当记者采访招商基金常务副总经理战龙时,他表示,“借贷等于是把基金资产放大去投资,风险非常大。而且,即使基金公司可以申请短期融资,目前也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可以保证顺利实施。” 兴业证券王晓宇更是坚决反对,她表示,首先基金管理公司本来就存在诚信问题,做 对封闭式基金的融资问题,记者从有关部门得到的消息是,仍然处在是否阶段,还没有讨论到实施的具体细节。一旦基金被允许进行短期融资,基金作为一种特定的集合投资工具,其融资的比例上限、方式、融资人是否有特殊规定、借贷时间都有待明确规定。成本相对更低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原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应当允许开放式基金根据情况需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 但是,基金遵循“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原则,不管是赢利还是亏损,投资人承担全部投资结果,基金管理公司不承担投资结果。既然基金只是一种信托,因此,现存的基金法规规定目前基金融资仅限于在银行间同业市场和证券交易所以国债回购的方式进行融资。 国债回购必须是以基金公司拥有的国债为限的,并且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40%。显然基金公司对国债回购不是很满意。战龙在谈到国债回购时表示,采用回购方式融资,基金公司承担了市场波动的风险,这是很多基金公司很忌惮的。 战龙对记者说:“基金公司当然是资金越多越好。短期融资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基金公司因此能够操作更灵活,对基金公司当然更有利。”的确如此,王晓宇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现在银行贷款非常灵活,抵押贷款利率很低,如果数量大还可以降低。短期借贷难保公平 基金短期融资据称将在发生大额赎回时起到重要作用。但是,一旦赎回中采用向银行借款来解决现金短缺的问题,将发生更多不可预测的风险。战龙向记者描述了这样一幕:发生巨额赎回,基金被迫向银行借款,基金取得现金后以当时的基金净值予以偿还,基金在一段时间后再行归还银行的贷款。这段时间内基金持有的股票价格可能下跌,净值可能比赎回时计算的净值大幅降低,那么,这部分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如果全部由没有进行赎回的投资者承担,会不会不公平呢? 显然,基金要借贷缓解赎回压力,必须同时有持仓量的配合。一旦发生赎回,立刻按当时的价格远期卖出赎回按基金比率对应的股票。这就需要对冲机制,也就是股指期货的配合。股指期货已经在市场上传扬很多年了,但目前还没有推出的迹象。 如果基金向银行短期借款是出于经营方面的考虑,那么基金在放大规模的同时也将面对放大的市场风险。基金研究人胡立峰指出,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管理1亿元资产,受托人未加约束通过金融杠杆扩大至2亿元,如果运作中损失10%,但对委托人来说却是损失20%,这对于投资者显然很不公平。 商报记者 傅乐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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