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卡撬动外汇政策 境外美元消费境内人民币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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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08日 15:15 北京青年报 | ||
王旭 工行中行外币卡都能“花外币还人民币” 截至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币卡发卡资格的13家银行中,工、农、中、建、招商、广发等七家银行发行了外币卡。记者昨天采访发现,工行、中行都宣布从6月 各家银行能够大张旗鼓地开展此项业务,得益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的《关于银行外币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对于因境内卡项下透支而形成的外汇垫款,如持卡人能够出具由发卡金融机构提供的外币卡项下交易账单,按照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要求,允许持卡人用外币现钞和外汇存款偿还或用人民币资金购汇偿还”。 该政策并没有对可用人民币还款的外币“上限”做出具体规定。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银行境外消费透支的最高上限都是5万人民币,约合6000美元。但也有银行的“金卡”持卡人的透支额度远远超过6000美金。中行北京分行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中行金卡客户外币最高透支额度为5万美金。如果客户真的在境外消费了5万美金,只要符合外管局政策,银行允许持卡人直接用人民币还款。” -外管局缘何放宽信用卡外汇“门户” 国内银行的信用卡发展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据公安部统计,2002年我国公民出境总人数达1660万,比上年增加近60%。但至2002年11月份,总发卡量不足76万张,这意味着每22个出境人手中才有一张信用卡。 业内人士把我国外币卡发展缓慢的原因归结为,我国外币卡在境外使用涉及的资金跨境流动、货币兑换和资金清算等多个环节与国外有较大差异,且在提现、消费及透支还款等用卡环境方面尚没有系统、明确的规定,这些均给持卡人和发卡行带来不便。 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大中华区总裁冯炜权分析说,外管局政策的出台,一方面为国内信用卡发展再“松绑”,有利于创造良好的信用卡发展整体大环境。另一方面,表明中国信用卡的管理上正不断与国际接轨。当然,还有一个业内普遍认可的原因是,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加,许多人在国外开销已经超过了2000美金,外汇管理与其限制不如疏导,把非法的外汇地下交易转为地上合法交易。用一位银行人士的话说,正是“堵邪门,开正道。” -监管力度并未放松 我国于1994年放开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但对资本项目仍实行管制。外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此次出台的政策仍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境内银行发行的外币卡在境外使用只能用于服务贸易项下支付,不得用于资本项下投资及贸易支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宋国青教授认为,这是我国外汇政策放宽的一个信号,更多居民出境的外汇需求将得到满足。一家银行的负责人也预测,此举有可能成为下一步资本项目开放的一个试探。 值得注意的是,外管局的监管力度并未放松。为防止外币卡被用于货币走私或洗钱等非法交易活动,外管局还规定了境内卡在境外的使用范围和提现限额。其中持卡人在境外使用外币卡,当日内累计提现金额不得超过1000美元,当月内累计提现金额不得超过5000美元。对于一个月内提取外币现金和消费金额累计超过两万美元的、一年内提取外币现金累计超过两万美元的、一年内提取外币现金和消费金额累计超过4万美元的持卡人,发卡金融机构应向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文/本报记者 “境外美元消费,境内人民币还款”,近日,随着外管局政策的松动,招商银行率先推出的信用卡服务意味着持卡人境外最高消费额度5万元人民币(约合6000美元),这已大大突破了出境人员携带2000美元的政策上限。这一消息的连锁效应还远远不止于此。工行、中行马上表态跟进,更有专家表示,此举意味着我国外汇政策的进一步宽松,居民按需用汇的要求进一步得到满足。 -概念解读- 经常项目:反映本国与外国交往中经常发生的项目,包括贸易收支(也就是通常的进出口)、劳务收支(如:运输、港口、通讯和旅游等)和国与国之间单向的无偿转让(如侨汇、无偿援助、捐赠等)。 资本项目:反映资本的流入与流出。包括各国间股票、债券、证券等的交易,以及一国政府、居民或企业在国外的存款。分为长期资本(合同规定偿还期超过1年的资本或像公司股本一样未定偿还期资本)和短期资本(即期付款的资本和合同规定借款期为1年和1年以下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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