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7月1日起取消金融许可证年检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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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 13:52 南方日报 | |||
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记者/张建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发布的《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 将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和“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年检制度同时取消。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银监会已形成以市场准入、业务运营持续监管、市场退出为内容的全面、持续的 审慎监管,以行政管理为基础的金融许可证年检制度已不适应银 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金融许可证一次颁发,长期有效;除营业地址变更、机构更名、机构合并等原因 外,不需换领新许可证;许可证遗失或损坏,可在公告后,交纳一定费用申请领取许可证,金融机构许可证编码不变。银监会 将对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等内容统一进行公告;外资金融机构变更客户对象、注册资本时,也应进行公告和公示。 银监会将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建立所监管金融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电子档案。2004年对外公开,公众可上网查 询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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