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负责人:四类人身险产品有非典风险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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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 13:57 人民网 | ||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称四类人身险产品有非典风险保障 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20日说,目前有四类人身保险产品可提供非典带给人们的医疗费用风险和死亡风险保障。 ——医疗保险类产品。以给付被保险人患病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主要特征,由非 ——收入保障类保险。按住院天数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如每天100元),保险金金额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费用无关,许多保险公司的住院津贴保险属于这类产品。 ——疾病保险。其主要特征是,被保险人确诊患某种疾病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赔付,赔付金额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和住院天数等因素无关。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目前,各保险公司都有此类产品,因保险合同中没有把非典列为除外责任,对因患非典引发的死亡事故,保险公司应给予赔付。 截至5月19日,保监会共批准21家保险公司的41项针对非典的新产品和服务。(相关产品及服务详见第2版)(段春华) 来源:《证券时报》2003年5月21日(责任编辑: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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