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推出针对非典保险产品 50多个产品供选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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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 10:55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讯记者 吴建群报道:在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中国人寿保险总公司向北京市政府捐助600万元,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设立了800万元非典补偿基金,并对公司所有新老客户郑重承诺:若被保险人在2003年年底之前被确诊为非典,在履行正常理赔程序的基础上,对每位被保险人公司将一次性提供3000元住院慰问金。同时,为减轻单位职工和个人治疗非典的经济负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迅速推出了《国寿团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和《国寿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住院津贴保险》两款针对非典的保险产品。至此,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国寿团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是针对团体客户特意设计的一年期特定疾病保险,专门针对非典提供保险保障,每份保费18元,保额为1万元,最多可投保20份。保险合同签订十天后,中国人寿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户确诊患非典住院,中国人寿一次性给付保额的20%作为疾病保险金;如果保户在非典住院期间死亡,中国人寿将扣除已给付的疾病保险金后按保额给付保户身故保险金。 举例说明:张先生是某企业的职工,假设该企业于2003年5月10日为职工每人购买20份《国寿团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也就是说,该企业只需花费360元,就可以为张先生购买价值20万元人民币的非典疾病专项保险。若10天后,张先生因患非典住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将首先向张先生支付4万元的疾病保险金。如果张先生因非典身故,保险公司将再向他的受益人给付16万元身故保险金。 《国寿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住院津贴保险》是一年期附加住院津贴保险,购买中国人寿个人保险合同的保户均可附加该保险。每份保费100元,每份住院津贴120元/日,特别津贴5万元,最多可投保两份。保户确诊患非典住院,中国人寿按合同约定的津贴标准和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保户在非典住院期间死亡,给付特别津贴。此险种同样是保险合同生效十天后,中国人寿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仍以张先生为例,张先生在中国人寿已经购买个人保险合同,假若张先生在2003年5月10日交纳200元的保费,便可获得两份《国寿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住院津贴保险》。若十天后,张先生因患非典住院,住院期间每日可获得保险公司提供的240元的生活津贴,最长可累计给付半年。若张先生因非典身故,公司将再给付10万元特别津贴。 这两种在特殊时期,专门设计,具有特殊功能的两款针对性极强的保险产品具有明显的特点。首先,经济实惠、组合多样,解决了单位职工集体投保和个人单独投保的问题,使得各种不同层次的消费者都可以购买。其次,从非典病情的实际特点出发,把原90天至180天的观察期缩短至10天,更有效、更实用。第三,人群覆盖面广,投保手续简便。客户只需对是否与非典病人有过接触等与非典疾病有关的问题进行必要的告知,并提供投保需要的基本个人信息就可以参加该项保险。 《市场报》(2003年05月16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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