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7款抗非典新产品获得批准面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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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 10: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5日电(记者刘诗平)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15日说,保监会已批准产险公司报备的7款非典产险产品。 这7款非典产险产品分别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4个(2个主险和2个附加险),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个附加险,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个(1个附加险和1个雇主责任保险扩展非典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医务人员法定传染病责任保险”,主险承保合法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保险期间因传染或感染SARS等法定传染病而死亡,依法应由医疗机构所承担的赔偿责任;附加险承保医务人员被确诊感染SARS等法定传染病而住院治疗的期间(最长不超过100天),应由投保医疗机构支付的工资福利。另一款“承运人非典型肺炎责任保险”,主险承保旅客在乘坐承运人提供交通工具的途中感染非典型肺炎,依法应由承运人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旅客确诊后的住院补贴和死亡赔偿金;附加险承保司乘人员在从事与承运人业务相关工作时感染非典型肺炎,依法应由承运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的“非典型肺炎特别保险条款”,作为“雇主责任保险”的附加险,承保被保险人雇员在工作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罹患非典型肺炎,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每日住院津贴、误工工资和死亡赔偿金。 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在“意外伤害保险”项下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保险条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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