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9月1日起个人可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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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 10:26 人民网 | |||
从今年9月1日起,存款人可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这是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近日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获悉的。 据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自然人,或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自然人,可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自然人申请开立个人银 央行有关负责人称,单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能更好地满足个人投资、消费等产生的各种转账结算需要,进一步扩大转账结算范围。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方式多样化,个人金融业务迅速发展,个人转账支付需求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个人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结算。比如支付水、电、电话、气等费用,归还住房信贷款项、证券投资、购物消费等,单纯的个人储蓄账户的功能显然已不能满足这些需求。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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