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传销诈骗 投资养殖金龙鱼血本无归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2日 09:39 南方日报 | ||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打掉了两个涉嫌非法传销的诈骗团伙。 个别媒体帮助吹嘘 去年12月,有群众向越秀区公安分局报案,称位于府前大厦的某公司以签订购买金龙鱼(观赏鱼)合同和签订代养、销售金龙鱼协议的方式,共骗取了市民几百万元。今年3月13日 赠送礼品诱你上钩 今年2月,有群众陆续到越秀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和光塔街派出所报案,称被位于中山五路的广州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投资保健品为名,骗去投资款。3月13日,办案民警抓获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洪某、赖某等人。经查,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他们让业务员打电话或上街派传单的方式,并以免费赠送礼品为诱饵,吸引群众到该公司参观,继而向群众吹嘘两种保健品的功效及市场前景,并承诺若购满一份一个疗程(每份7920元),则每份每月返还300元的产品让利金,致使30多名群众被骗去200多万元。今年1月,该公司无法兑现合同,加上不少群众要求返回本金,洪某等人便于1月底携款潜逃。 贪小便宜的最易上当 广州警方披露了此类诈骗案件的特点:一是作案对象以中老年人为主。作案人针对老年人鉴别能力不高、警惕性不强、心存贪念等特点,以“优惠”、高额回报等手段,诱惑老年人上当受骗。二是作案处所集中,多以高档次大厦的出租写字楼作掩护。三是作案形式多种多样。一般由业务员通过打电话、派发请柬和报刊广告等途径,邀请一些中老年人到公司参加讲座、聚会和抽奖等活动,然后以“养老度假、药品保健、美容优惠、投资高回报”等作诱饵,大肆推销其“产品”或“开发项目”,以花言巧语游说群众签订合同。四是作案地点不断转移,公司名称不断改变。 对传销诈骗“露头就打” 广州警方表示,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同工商、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和沟通,进一步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对这类诈骗团伙坚持“露头就打”,绝不让其形成气候。同时,警方呼吁群众提高防骗意识,不要贪图小便宜,已经上当受骗的群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记者/林健生通讯员/陈立雄罗裕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