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
上周,本报刊登的《合作理财受青睐》一文,介绍了券商面向投资者开展的“合作回购”业务,读者纷纷来电咨询该业务如何办理,记者就具体操作细则采访了相关券商。
首先,投资者委托券商进行回购操作前应办理如下手续:
1.用身份证、工行活期存折到具有回购业务资格的券商处,办理开户手续。2.开户后,再办理电话自动转账业务。3.签订国债回购委托协议书。4.汇入资金。
办完以上手续,投资者就可以委托券商进行回购操作了。根据有关规定,国债回购只能通过法人账户进行交易,而且沪市国债回购起始资金不能低于10万元。因此,券商会统一将资金通过上交所国债回购市场拆借出去,融券进来,待回购日,营业部将所得的利息收益按投资者的参与比例分摊划入各人的资金账户。
一般来讲,券商会根据投资者的要求进行短期或长期的回购交易,目前上海交易所有1天、3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7个交易品种,每个品种的年利率高低不同,现在国债回购的平均年利率约为2.5%,按3天期回购为例,平均年利率为2.1%左右,而3天活期存款年利率是0.72%,还未扣除20%的利息税,且国债回购是不缴纳利息税的。
举例说明,投资者有100万元资金,进行182天回购交易,一年操作两次。目前182天回购年利率是3.10%左右,扣除券商的手续费0.075%(不同的券商还有不同的优惠),投资者一年的收益为30250元。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是1.98%,扣除20%的利息税,实际利率为1.584%,即100万元资金存入银行将获得15840元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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