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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美国将告别金融分业管理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1月15日 13:13 上海证券报

  10月22日,美国白宫及共和党国会领袖就改革美国银行业条例达成协议,将废除禁止银行承销证券的193 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新法案也将允许银行、保险公司及证券公司互相在彼此的市场进行竞争。身为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 席的格拉姆说,参众两院的与会议员最终达成了协议。这项法案的特点是,它能够让每一名美国人都获得一系列的金融服务, 而且能够在美国每一个城镇的金融超级市场,提供低廉的一站式服务。

  这一消息令投资者纷纷将资金投向可能有并购活动的金融股份,使得诸如花旗集团、摩根斯坦利之类的金融股大 涨,带动道·琼斯指数大幅上扬。

  混业经营,大势所趋

  其实,美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在此前两年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无休无止的银行并购活动屡屡向分业管理发起冲 击,官方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采取默许的态度。这场兼并风潮在1998年4月达到高潮,先是花旗集团和旅行者集 团于4月6日宣布合并,总资产近7000亿美元,成为仅次于大通曼哈顿银行的全美第二大金融集团。尘埃尚未落定,4月 13日,美国第三大银行国民银行和第四大银行美洲银行宣布合并,资产总值超过5700亿美元,抢走了美国第一大银行的 桂冠。仅隔数小时,美国第一银行与第一芝加哥银行也宣布联姻,合并金额达298亿美元,总资产达2300亿美元,从而 诞生了美国第五大银行。目前已有传闻说,大通曼哈顿银行正与美国第一大证券公司美林商谈联合事宜,其他类似的跨行业金 融兼并谈判也在进行之中。

  美国银行业是一个庞大的金融体系,资产在10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有81家之多,总资产接近4.5万亿美元 。其中被称之为“超级银行”的10家银行无一不是通过一次次兼并而形成的。

  这些兼并、合并案是美国银行在面对国内外竞争压力大环境下作出的理性反应,也是对美国半个多世纪以来严格 的银行分业管理制度的叫板,而其中花旗集团和旅行者集团的合并更直接。花旗集团将花旗银行的业务和旅行家的投资、保险 业务集于一身,开创了美国金融界“一条龙服务”的先河。这项兼并无疑是对美国商业银行专业化银行制度的叫板,也是对全 球金融界同行的严重挑战。

  旧法案,争吵和妥协的产物

  美国银行体制形成过程中,各方势力经过长期的竞争、争吵和妥协,制定了一系列的金融法规,在银行体系的业 务分工方面形成了专业化银行制度,实行严格的分业管理。

  在1933年以前的美国历史上,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业务,或结合或分离,均无硬性的法律规定。随着30 年代大危机的发生和蔓延,美国国会通过了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Glass-steagallActof19 33),将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明确而严格地划分开,以保证商业银行免遭证券业的风险。

  美国的法律似乎总是故意留下空隙,该法也不例外,允许商业银行可以以信托的名义代客买卖公司股票。于是商 业银行普遍设立信托部,并通过信托部和银行控股公司的方式,与大公司进行人事和资本参与,从事广泛的非银行金融业务。 据美国国会的“帕特曼”报告,银行信托部只要拥有一个公司5%的股票即可控制其营业活动。到80年代初,约有2%的大 银行已经持有全国信托资金的2/3。

  为了绕过对银行业集中垄断的种种限制,美国许多银行采取了银行控股公司这种隐蔽的形式,并在50年代再次 出现了银行业兼并的高潮。所谓银行控股公司是指一家银行公司,其资产包括一家或一家以上银行或公司的股权,从而对银行 的经理人员选择和经营决策,拥有控制能力。

  分业经营,内忧外困

  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市场经济、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的高度发达,也随着商业银行业务自由化、一体化和 电子化浪潮的汹涌澎湃,全球银行业务的综合化趋势在不断加强,因此美国银行界要求废止两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美国政府 也似乎认识到了改革的必要性,一直努力进行金融改革,以扩大银行交叉业务,对商业银行经营投资银行业务的限制也有所松 动,1988年就差一点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和《银行控股公司法》还没有废除,基本精神没有改变,仍是银行业向其他金融领域 渗透的主要障碍。这些障碍使得美国商业银行机构小而分散,业务范围受到限制,不利于规模经济效益,业务提高与扩张也受 到限制,在国内外金融机构激烈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面对欧盟和日本“万能银行”的一体化垄断竞争,难以一争雄长 。而且外国银行在美国势力咄咄逼人,国内非银行的公司集团纷纷侵占银行传统的贷款投资业务,使美国银行的市场与利润受 到打击。

  在国内,1980年《放松存款机构管理和货币管制法》、1982年《加恩—圣日尔曼法》以及后来的一系列 法律,放松了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管制,对商业银行的分业管理却没有多大改观。加上金融创新、技术进步和脱媒现象的出现 ,非银行金融机构抢走了银行许多业务,如储贷协会、互助储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都允许经营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另外, 许多工商企业大举向银行业务领域发展,侵占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和市场及利润。这些企业通过大量兼并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 构,形成企业金融集团,可以从事多种金融业务,多达30多种,从而变成“金融百货公司”,接近全能的银行。这些非银行 机构在美国金融业中占的份额逐年上升,让商业银行感到越来越大的压力。

  美国本土银行还面临外国银行的无情竞争。1978年《国际银行法》颁布之前,外国银行可以享受许多美国本 土银行想都不能想的优惠,可以不向联邦储备当局交纳存款准备金,可以跨州设立分支机构,可以经营证券业务,持有美国和 外国企业的股票,可以经营广泛的金融业务。正是美国双线银行管理体制造成的这种空隙和不协调,给外国银行以可乘之机。 但尽管如此,也只是在70年代以美国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崩溃后,以西欧和日本为首的外国银行才迅猛发展,引起了美国 朝野的惊慌。1978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国际银行法》,加强了对外国银行的监管,取消其优惠。但法令上仍有漏 洞可为外国银行利用,通过银行的控股公司在美经营非银行业务,比美国本土银行具有竞争优势。1975年外国银行贷款只 占美国商业贷款的10.4%,1989年就上升到28.5%。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国的银行一直是进攻者,但近二十年来,它们已经感到来自欧洲和日本的竞争压力,其地 位在不断下降。1970年,英美银行份额独霸世界金融市场,日法份额加起来才相当于美国份额,但到1989年,德国份 额已经相当于美国1.5倍,而日本份额比英、德、美三国总和还多。进入90年代,随着经济金融全球进程的加快,西欧和 日本等国的银行法已经打破传统的界限,经营业务涵盖商业存贷款、投资、保险等领域,“万能银行”的综合化趋势日益明显 。尤其是德国和日本最近诸多超级银行的诞生给美国金融界越来越大的压力。反观美国由于国会情况复杂,各种势力代表错综 繁杂,意见不一,商业银行的综合化进程一再受阻,在竞争中节节败退。这一切都使美国的银行业主感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因此,可以说新技术的兴起和传统金融服务领域界限的进一步模糊,是导致银行再掀合并浪潮的内因,而来自国 内外的竞争压力则是其外因。但美国银行界一直感到陈规陋习太多,自缚手脚,许多超级银行便纷纷采取兼并或合并方式绕过 两法进行跨界经营。因此早就有人估计,美国30年代所设立的不许银行兼作保险、证券业务的法规不久将会被打破。

  美国新银行法的行将推出也说明:在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的今天,金融领域的竞争将日趋激烈。这也给银行、证 券和保险界的巨头敲响了警钟:它们如果不去努力扩大规模而墨守单项作业的陈规,将难以延续往日的辉煌。这再次证明了金 融创新推动了金融监管的放松,也无疑将使美国金融机构通过并购和业务渗透而实力大增。(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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