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六问停车证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17日 13:20 中国经济时报
上周引起京城居民广泛关注的一条新闻是关于“停车泊位证明”的报道。新华社1月9日发表一篇记者来信,题为《
实行停车泊位证明弊大于利》,首都各报大都在次日或第三天刊登了这篇报道。京城有车一族或欲购车的人士议论纷纷:总算
有人出来说句公道话了!
此后几天,新华社主办的经济参考报又连续刊登了《是科学管理,还是乱收费》、《北京停车问题应综合治理》两篇
报道并配发评论,对北京市实行机动车停车泊位证明政策的初衷、具体做法、实际效果、出现的明显弊端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
剖析。其他新闻媒介也做了相关报道。从这些报道可以明明白白地看出,北京市实行买车、车辆年检必须出具机动车“停车泊
位证明”的政策,并未解决北京市机动车管理中的问题,反而导致了十分严重的乱收费。从政策制定者的“初衷”到政策实施
的效果,其间有太大的差距,令人疑窦丛生,不问明白实在不痛快。
疑问之一:停车泊位证明究竟要证明什么?交警部门有没有必要管车主有无地方停车?买汽车的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
,谁也不希望自己的车丢失,买车之前,他们肯定要盘算好夜里把车放在什么地方。交警部门非要人家拿出个泊位证明来才给
办照、年检,有什么道理?许多车主自己有内部停车场或自家院子里就能停车,但却办不出证明,该不该给上牌、年检?
疑问之二:与第一个问题相关,为什么有的停车场有资格开证明,有的停车场却没资格开证明?为什么许多有车位的
内部停车场不能开停车证明,而有些已经没有富余车位的停车场反而能开证明?为什么有些根本没有营业的停车场也有资格开
证明?既然这个政策的出发点之一是“解决停车难”,为什么交警部门明知全北京市只有7万多个公共停车泊位却又默认停车
场开出几十万张停车证明?为什么本不存在停车难问题的车主却还得花冤枉钱为自己的车买个“合法身份”?
疑问之三:停车场与交警部门是什么关系?交警与办证明的停车场应不应该有关系?从新华社和经济参考报的报道看
,两者的关系是十分可疑的,至少许多专门办理证明的单位就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就是交通大队办的”、“我们就是交通队”
。如果真是这样,说是部门不正之风恐怕都是轻描淡写吧!
疑问之四:据“最保守估计”,1998、1999两年,北京市从车主手里收取的停车泊位证明费“几亿元是不成
问题的”。这笔钱是怎样入账的?用到哪里去了?
疑问之五:既然实行这一政策后“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无明显变化”,也丝毫没有解决车主的停车难,北京市的机
动车拥有量还在迅速增长——也就是说,目的都没有达到,那么说到底,“停车泊位证明”政策有什么意义?
疑问之六,进一步说,这样一个涉及众多个人和单位利益的大政策,出台之前可曾征求过相关人士的意见?可曾进行
过认真、科学的论证?可曾考虑过它一旦出台正效应是多少、负效应又是多少?
六问问罢,最后一句话仍是问题:这样一个问题多多、百姓乃至不少官员都普遍强烈反对的政策,不知能否尽快废止
? ■时报时评 □任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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