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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虚高”内幕:“医药代表”的质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7月19日 15:542000年07月19日 15:54 和讯 homeway

  近几年来,一种称为“医药代表”的职业悄然兴起。所谓“医药代表”,是制药厂家为推销自己的药物而招聘的药品宣传和推销者,是厂家和医院之间的中介。

  据新华社消息,据国家经贸委医药司估计,仅活跃在北京的“医药代表”就有万人左右。一位工作在天津的“医药代表”说,天津市一个中等医院每天有三四十位“医药代表”在里面转悠。

  我国第一批“医药代表”1988年出现在施贵宝公司。他们不只是推销药品,更重要的是在药厂和临床医生之间架起“桥梁”,对药品担当起“答疑”任务。但是现在,“医药代表”经常做的工作是“开医院”(把药品送进医院销售)。其过程为:首先结识药剂科主任,由他指示把药送给临床大夫试用。之后向采购、库管员、财务等人“表示表示”,以便医院尽快到厂家合作的“药批”进货。进货后,还要为日后结款疏通环节,与每位有处方权的医生周旋,这这整套程序下来,药厂的花费少则几百元,多则几万元。

  一位“医药代表”说:“其实,厂家的生产成本没有提高,出厂价也没有提高,高就高在医院对患者的药品零售价上,是折扣在作怪。药价越高,提成的基数越大,折扣和回扣也就越多。”

  某药业公司的一位销售经理说:“我现在卖的这些药实际成本只有申报价格的十分之一!国内新药的零售价多为生产成本的10倍左右,有的甚至高达20倍!换言之,花100元买的一盒药,也许只值5元钱!”

  在药品“虚高”定价带来的“高折扣”中,制药企业是名义支付者和部分获利者,患者则是实际支付者,而医疗机构及药品经销单位是主要获利者。

  国务院纠风办及国家计委有关人士指出,药品价格“虚高”已成为近年来国内药品市场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尽管经过整治,我国药品虚高定价和购销中的高额折扣问题仍未获得根本解决。

  国家计委价格司分析认为,药品价格“虚高”是国内现行体制弊病产生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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