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3日 11:13 《财富管理》 

  婚姻变动是否意味着财产必然会被分割、出现损失?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私人信托在婚姻财产保护方面,优势最多、运用最广,同时效果明显。

  【正文】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离婚率居高不小,并有连续12年呈现上涨之势。离婚导致的财产纠纷及财产损失事件不在少数,既有富一代劳燕分飞导致的巨额财产分割纠纷,如山东日照钢铁董事长杜双华离婚引发的500亿财产分割案,也有富二代为短暂婚姻付出的高额代价,如山西海鑫钢铁李兆会与演员车晓婚姻仅维持一年多的时间,却付出高达3亿的分手费。

  那么婚姻变动是否意味着财产必然会被分割、出现损失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先来看一个案例:

  2015年8月8日,“奶茶妹妹”章泽天与京东创始人刘强东的婚讯公之于众,与此同时,身价超过70亿美元的刘强东却“变身”无薪阶层--每年1元现金和0元奖金--刘强东婚前被授予了涉及2600万股京东A级普通股的购买权(行权),涉及股票规模约占京东总股本的0.9%,但未来10年中,公司不得再向刘强东授予额外股权,后者每年只拿1元现金形式底薪和零元现金形式奖金。

  此外,早在2014年京东的招股说明书中有所透露,创始人刘强东通过Max Smart Limited持股京东18.8%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而在上市的前三天,即5月19日最后一版招股书里,Max Smart Limited股东已经变成一家离岸信托公司,而唯一董事是刘强东。

  顿时,业界对于刘强东这一做法进行了广泛研究和报道,有人说刘强东通过这样的安排,很好的保护了自己的财产,也有人为奶茶妹妹鸣不平,并戏谑说奶茶妹妹若在此间离婚每年只能分到5毛钱的财产。

  无论外界怎么说,刘强东通过私人信托的方式保护财产的这一做法,至少得到了奶茶妹妹的认可。那么刘强东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他不怕伤了奶茶妹妹的心吗?现实中还有没有其他方式呢?若有,各种方式有何优缺点?

  婚前财产公证

  通过公证的方式,在婚前说明哪些财产是自己的。其优点在于操作简单,成本也很低,对财产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但弊端却也非常明显:

  感情上难以接受。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中国人有着谈钱伤感情的传统,尤其婚姻尚未开始,就有了防备之心,多少有伤夫妻感情。

  无法保护财产安全。公证后财产还是处于自己名下,除了能够避免夫妻离婚的分割外,既无法规避自己债务波及,也无法规避夫妻共同债务的波及,更无法避免身故后作为遗产的处置及可能出现的遗产税。

  无法保护财产隐私。公证后财产还是以自己的名义运作和管理,财产的私密性很难得到保全。

  增值部分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资产容易混同,举证困难。夫妻生活一段时间后,货币类的婚前财产容易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同,一旦婚姻出现变动,想要证明比较困难。

  所以,采用婚前财产公证的方式表面可以规避夫妻婚姻变动的影响,但在实际中,却面临诸多的不确定性,最终可能会对婚前财产造成影响。

  婚前/后财产协议

  结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婚前财产或者婚后财产的归属及婚姻变动后财产的处置方式等。其优点在于操作简便,并且基本没有成本,在夫妻双方都有君子风范的时候,能够避免婚姻变动对财产的影响,但此种方式也有几个弊端:

  无法规避之后的个人或家庭债务。婚后财产协议只能是夫妻之间的协议和约定,不能据此对抗第三人。而且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身故后,无法规避可能出现的遗产税。

  婚后财产协议的执行问题。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夫妻任何一方都可能会拒绝执行该协议,导致事先确定好的财产处置方式无效。

  无法保护财产隐私。夫妻签订协议后,财产依然处于夫妻一方或者夫妻共同名下,财产的私密性很难得到保全。

  所以,采取婚后财产协议的方式处置婚姻财产或者婚前财产的,依然难以避免婚姻变动对于财产分割的可能,也无法对抗第三人债务,更无法规避遗产税。

  私人信托

  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或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设立私人信托,并可以指定自己和/或配偶、子女、父母等为受益人。此种方式的优势主要有:

  避免婚姻变动对于财产的分割。如果是用婚前财产设立私人信托,由于这部分财产是以信托公司的名义存在、运作和管理,可以免受婚姻变动的影响。

  不会影响夫妻或者男女朋友的感情。用婚前个人财产设立私人信托,只需要自己参与,不需要和另一半商议,也无需征求对方的同意,因此不会伤及夫妻或者恋人之间的感情。尤其是父母为子女设立私人信托的,无论子女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由于这是父母的行为,所以从感情上来说,更容易接受。

  让感情更牢固。私人信托对婚前财产或婚姻财产进行了最大限度的确权,未来夫妻的感情无需面对财产的考验,没有了利益纠葛,感情、婚姻自然更纯洁、更牢固、更持久。

  能够规避后续的债务。《信托法》的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从不同角度规定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能够有效的规避夫妻后续的各种债务问题。

  有效的规避遗产税。遗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有生命的自然人,但私人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以受托人的名义存在和运作,而受托人一般都是有着无限生命的法人,不属于遗产税的征税对象,因此能够成功规避遗产税。

  能够进行税务筹划。设立私人信托后,在信托利益分配未超过信托本金之前,受益人不需要缴纳任何税负。

  保护个人及财产隐私。设立私人信托后,信托的运作和管理都以信托公司的名义进行,信托的目的、信托利益分配、信托财产的增值等将得到严格的保密,除了法律及信托文件本身的规定外,任何人都无所获知,能很好地保护个人及财产的隐私。

  私人信托的优势还有很多,此处难以一一分析。当然,私人信托的也有一些缺点:

  成本相对比较高。一般来说,私人信托的管理费要比公证或者协议的成本要高,而且有些资产装入私人信托,可能会面临一些税费问题。但考虑到私人信托所能解决的问题,比如婚姻变动导致财产50%的分割,这点成本其实也不算什么。

  手续比较复杂。私人信托无论是信托文件拟定,还是信托财产交付,都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与公证和协议相比,相对复杂。

  所以,通过私人信托的方式处置婚前财产或者婚姻财产,虽然有些许缺点,但整体而言,其具有的优势是其他任何一种方式都不能比拟的。这也是刘强东在结婚前会将自己在京东的股权以及未来十年的收入,以期权的方式悉数装入信托里面的原因之一。而且通过这种方式,刘强东解决的不仅仅是与奶茶妹妹的婚姻变动导致的财产分割问题,也可以解决和奶茶妹妹离婚后再婚的类似问题,还可以解决税务和债务问题,更能够解决遗产税问题,可谓一举多得。

  以上的简单对比分析可以看出,私人信托在婚姻财产保护方面,优势最多、运用最广、效果明显。

  作者系私人银行家俱乐部秘书长、新时代信托私人信托部首席财富顾问。

  本文发表在《财富管理》杂志2015年11月刊上,转载请注明来源、作者。微信号:wealth财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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