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研究与年报分析2015》之行业概况篇

  2014年以来,经济的持续下行与市场的竞争加剧使信托行业全面开启了转型之路。在此期间,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包括被誉为“史上最严监管文件”的99号文、对政信合作类项目产生影响的43号文等;监管部门领导更是在“八项机制”的基础上了提出了信托公司的“八项责任”,意在重塑信托行业的同时也为信托公司转型升级提供方向性的指引。结合各家信托公司2014年披露的年报以及2015年发展情况,本文主要从信托行业发展态势、转型路径与发展方向和多视角下的风险应对三方面,对信托行业发展情况进行一些解读。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员 陈进博士

  一、信托行业发展整体态势

  1.资本实力稳步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增强

  注册资本是行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信托行业进入转型期后,风险资本金的计提、行业评级、保障基金等都对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提出了新要求。因此,2014年以来,行业迎来了又一轮增资扩股潮。截至2015年2季度末,信托行业注册资本合计为1,430万元,信托公司平均注册资本达到21亿元;信托行业净资产合计3,548亿元,68家信托公司平均净资产为52亿元。资本实力的稳步提升,为行业的转型发展和风险应对提供了有力保障。

  2.信托资产规模稳步增长,转型升级效果初步显现

  截至2015年2季度末,信托行业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5.87亿元,较2015年1季度末增长10%,扭转了2013年3季度以来信托资产规模增长率逐季下滑的局面。从信托资产来源看,截至2015年2季度末,集合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规模占比已经达到40%以上,表明在行业结构调整时期,信托公司的业务结构开始调整,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中的主动管理能力逐步增强。从信托功能来看,投资类信托占比已经占到39%,而融资类信托占比则降到27%,2014年末形成的投资类、融资类和事务管理类三足鼎立局面已经有所改变,投资类及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有所提升,从长远来看,融资类信托占比会继续下降。总体来看,在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信托业务模式的调整逐渐加速,信托业务转型升级成效已经显现。

  二、信托行业转型路径与发展方向

  从2014年各公司披露的年报和2015年的发展情况看,传统信托业务向基金化方向发展、逐渐增多的公益信托、日新月异的消费信托、不断拓展的家族信托、逐渐向标准化方向发展的现金管理类信托等等,都预示着行业转型的方向在逐步明确。除具体业务上的创新之外,信托公司也开始布局海外业务、探索信托产品流转平台、设立子公司,谋求全方位的转型与发展。

  1.传统业务升级方兴未艾

  信托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被认为是信托行业发展的最终方向,但是,新业务体系的构建和新盈利模式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传统业务的升级与新业务的拓展必将同时进行。从行业内披露的2014年报来看,传统业务的升级和优化也是信托公司的创新成果之一,并且呈现出向基金化方向迈进的趋势。例如,许多信托公司都在创新政信合作模式,探索产业基金或城市发展基金模式,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基金型信托产品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其中百瑞信托今年4月份设立的规模达300亿元的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即具有典型意义。

  2. 家族信托取得实质性进展

  家族信托被公认为信托业务的新蓝海,然而,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税收制度等基础制度的缺失以及信用机制的缺失、人才的匮乏等,导致家族信托在我国的发展缓慢且曲折。2013年被称为家族信托元年,经过将近两年的发展,家族信托已经取得较大的进展。从市场披露信息来看,已经有十几家信托公司发行了家族信托产品,部分信托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家族办公室或家族信托业务部门;家族信托门槛由5000万元降至300万元;同时,个性化、定制化的家族信托产品以外,适应我国现状的标准化家族信托产品也得到一定程度发展。

  3. 公益信托受到关注日趋增多

  公益信托是符合信托本源的业务类型,也是监管鼓励的信托转型方向。在传统的基金会模式受到质疑的背景下,公益信托开始受到青睐,然而,由于我国关于公益信托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相关的审批流程并不顺畅,公益信托在我国的发展并不顺畅。但是,处于行业转型期的信托公司仍然在不停地探索公益信托新模式,已经有近10家信托公司参与到公益信托中来。其中百瑞信托设立的百瑞仁爱天使基金1号集合(查询信托产品)就开创了公益目的资金信托的新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公益项目的可持续性问题。整体来看,致力于公益的信托部分经过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审批,属于真正的公益信托,部分没有经过审批,以公益目的信托的形式存在;部分项目本金可以赎回,信托财产收益捐赠于公益事业,部分项目是本金和收益全部捐赠于公益事业。

  4. 现金管理类产品受到青睐

  随着信托行业竞争的加剧,许多信托公司在原来资金池的基础上,开发了具有一定流动性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这类产品的特色在于设置了较为灵活的申购、赎回机制,并且有的产品投资起点降到20万元,其收益又高于市场上的宝宝类产品,因此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有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和信托产品可以相互转化,在信托产品空挡期可以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在有信托产品可购买时又能及时赎回。这些特定目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不但可以扩大和培养客户群体,而且和信托产品的相互转化又可以增加客户黏性,有利于信托公司培养稳定的客户群体。

  5. 同业合作模式日新月异

  加强与金融同业或其他机构的合作,创新合作模式也是信托行业创新点之一。从2014年年报来看,多家信托公司都提到深化与券商、基金、保险、银行以及其他机构的合作。例如,小额信贷集合信托计划的风险控制措施中引入第三方保险合作机制,形成了保险、信托、小额信贷三方商业合作模式,充分发挥了多元制度的整合优势;有的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引入TRS(Total Return Swap,总收益互换)这种信用衍生产品,用于分离和转移信仰风险,以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等,也得到客户和市场的高度认可。

  三、信托行业风险应对能力解析

  1.项目风险整体可控

  信托行业转型的动力和压力离不开传统业务模式和刚性兑付背景下信托项目的风险管理。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信托行业面临转型压力的同时,也需要面对风险的逐步释放和化解难题。2014年下半年以来,媒体网络和社会舆论对于信托风险项目的关注度较之前已经有所下降,这一方面表明公众对信托风险项目的认识已经逐步回归理性,对于15万亿元的资产规模而言,存在很小部分的不良并非洪水猛兽;另一方面由于信托公司在项目风险化解方面的实际表现,也逐渐消除了社会公众对信托行业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担忧。整体来看,目前信托不良率仍处于较低水平,项目风险整体可控。

  2.风险处置方式日益多元化和市场化

  对于存在风险隐患的项目,信托公司可以选择不同的风险处置方式,概括来看,主要包括:提前终止信托计划、延长信托计划期限、发行新的信托计划或转让信托受益权、信托公司自有资金垫付、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委托人分配收益,要求融资方承担违约责任等。近年来,信托公司风险处置的能力日益增强,风险处置方式也日趋多元化,并且在许多情况下,风险项目的处置综合运用了以上方式,或者在不同的阶段采用不同的方式,而非拘泥于单一方式,一成不变。随着信托行业资本实力的扩充、保障基金的实施,信托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信托行业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概率小之又小。

  同时,信托诉讼案件的增多,也表明项目风险处置方式日益成熟。随着信托风险项目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始采取诉讼、仲裁的方式处置风险,某种意义上,这也是行业进步的体现。从2014年新增诉讼案件数量和具体案件类型来看,呈现以下特点:第一,新增重大诉讼事项达到近40起,涉案总金额达到15亿元。无论诉讼事项个数还是规模均较以往年度有较大增加。第二,新增案件中有10起是年度发生并终结的案件,但是多数终结的案件都要面对漫长的执行阶段,许多以往年度终结的案件许多仍处于执行阶段。执行慢、执行难是信托项目诉讼必须面对的问题,这也是信托风险项目处置不会首选诉讼方式的重要考量因素。第三,信托项目诉讼案件较以往年度有所增加,也表明信托项目的风险处置方式已经开始向市场化、法制化的方向转变。 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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