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土地流转信托成立 拟建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

2013年10月15日 17:34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0月15日讯,中信信托周二发布消息称,10日成立了国内首单土地流转信托,该计划名为“中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1301期”,由中信信托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政府合作。中信信托业务负责人吴超杰表示,流转后土地拟建设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由安徽帝元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服务商提供服务。

  中信信托业务负责人吴超杰表示,此支信托计划期限12年,信托受益权采用结构化设计,涉及流转的土地面积达5400亩。园区规划为五大板块,涉及到二十多个子项目。具体包括:现代农业种植及水资源保护工程、现代化养殖、生物质能源和基质肥项目、设施农业和农业物联网、农业科研平台。五大板块将形成完整的农业循环产业链。

  “此支信托计划保持土地性质不变,通过土地的重新归集,将零散的农用地转移集中到现代农业种植企业手中,如专业农业经营公司、家庭农场或种粮大户,通过集约化经营形成规模效益;再通过信托产品的设计,合理地将集约经营提升的地租收入在农户、土地整理者之间分配。”中信信托称。

  埇桥区政府表示,政府将同中信信托一起,努力探索增加土地信托的金融属性和价值开发,妥善平衡和维护农户、农业专业公司以及投资人间的相互利益,引导公平、效率、经济的最优化配置,推动当地城镇化建设以及现代农业的发展。

  据中信信托提供的资料,宿州市埇桥区2010年8月被农业部批准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1年11月被农业部批准为第一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

  “中信信托将在宿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后续条件具备时引入专业资本,加强对项目的专业运营,更好地在农业经济中践行资本共享、信托普惠的价值理念。”中信信托相关人士指出。

  中信信托表示,土地流转对信托公司来说有着巨大的空间,但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需要注意四方面问题:

  首先,要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构建“土地看护人”机制,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其次,要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充分实现土地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第三,保障农民持续性分享土地级差收益和土地市场化成果;

  第四,通过信托模式,解决农村发展的融资问题、创新农村金融体系。

  发稿:缪媛娴/古美仪  审核:孔驰/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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