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在国内的发展状况
我国信托公司的市场准入资格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发展运作均接受银监会的监管。截至2012年末,我国信托业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达到7.47万亿元,以规模计算已成为我国第二大资产管理行业。
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初叶,在计划经济时代一度全面停办;1979年,中国信托业得以恢复。但由于早期行业定位偏差及法律规范缺失,行业成长经历了不少波折起伏。1999年2月,监管层本着“坚决把信托办成真正的信托,不让有问题的公司留下来”的态度,将众多规模较小、资不抵债的公司撤销。2001年至2002年,《信托法》以及人民银行制定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相继出台,第一次在中国确立了信托制度的法律地位,规范了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2007年,中国银监会颁布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查询信托产品)管理办法》,正式开启了信托业“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原业务回归的航程。2010年8月24日,银监会《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我国信托监管法规体系更趋完善。
在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洗牌、重组、整合之后,我国的信托机构由最高峰时的1000余家减至目前的60多家左右,经历过大浪淘沙的信托机构具有了资源的稀缺特质;同时,信托业的法律和社会经济环境逐渐改善,发展空间得以迅速拓展,创新产品不断推出;信托公司经营范围广、产品种类多、经营手段灵活性和个性化服务等综合优势日益明显。
据中国建设银行、波士顿咨询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财富管理市场报告》,中国银行私人银行、胡润研究院联合发布的《中国私人财富管理白皮书》等多份权威调查报告显示,信托产品投资已成为中国高净值人士的主要投资方向之一,在可投资总资产中的占比快速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