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等仍需卫生行政许可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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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08: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九月一日电(记者 曾利明)国家卫生部今天公布的卫生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结果显示:护士执业和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等十项内容仍然需要卫生行政许可审批。 今年六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还明确: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项目还包括: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
据知,卫生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对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设定的卫生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国务院审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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