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完善医保政策 自由职业者有条件进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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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09:09 人民网-华东新闻 | ||||||||||
本报讯 近日,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提出,自由职业者退休后也可进医保。 只要一次性足额补缴10年医保费,自由职业者中的退休人员就可享受医保相关待遇。《处理意见》规定,现已退休人员可在12月20日之前以南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10年的医保费后即成医保对象,补缴的次月起,就可享受医保的相关待遇。同
(新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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