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事业单位将行全员聘用制 110万人告别银饭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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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 17:10 21世纪经济报道 | ||||||||||
见习记者 刘 伟 特约记者 龚文武 沈阳、深圳报道 已经进行多年的辽宁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入7月后骤然加速。 6月28日,辽宁省人事厅规划与改革指导处处长隋英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辽宁将从7月开始全面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现有的110万事业单位人员将全部实行聘用合
“银饭碗”变“临时工” 此次“提速”将是辽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由“银饭碗”向“临时工”转变的真正开始。 隋英透露,依照聘用合同制“所有事业单位必须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合同,事业单位人员以往的终身制将被打破,变成合同工。合同期由双方协定,可以3年,也可以5年。合同到期后,单位根据被聘人员表现,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记者掌握的一份资料显示,此次辽宁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将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将重新选择岗位并要竞聘上岗。其具体的实施办法,就是根据本人条件和岗位需要,原工人身份的人员可以聘用到职员、专业技术岗位,职员、技术人员也可以聘用到工勤人员岗位。受聘人员的原身份作为档案保存,受聘人员的职务、工资等按所聘用的岗位管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内部分配办法。 同时,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制定竞争上岗机制,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制度,并实行人事代理,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变“单位人”为“社会人”。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各市将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 即将实行的聘用合同制还规定,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任用选拔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通过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形成有能力者进,没能力者退的新局面。 辽宁省人事厅同时也明确要求,公开招聘过程中不能设置歧视性条件。 此前,辽宁110万事业单位人员中已有40万人员签订用工合同。但这40万份合同一般都不规范,没有达到人事厅的要求,因此也被并入此次实行聘用合同制的范围内。 6月29日,记者至电沈阳市人事局,该局一位官员表示,“相关情况正在调研中,市里的具体实施办法还没有成文。”他表示,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将取代原先实施的《辽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对辽宁事业单位人事改革起指导作用。 辽宁省人事厅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鞍山的改革已经开始,沈阳和大连正在等候省里的最后批准。” 5年精简30万人 按照辽宁省有关会议部署,今年辽宁事业单位要精简8万人,其中沈阳市9000人,5年内全省精简30万人。 按照辽宁的总体规划,财政供养人员编制要精简20%以上。其中乡镇教育类事业单位精简比例不低于10%;坚决清退临时借用人员。农村从事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编制数量,不超过农村人口数量的五千分之一,经费由财政供给;农村从事基本医疗服务的人员编制数量,不超过农村人口数量的二千分之一,经费可由财政适当补贴。对乡镇涉农类、文化、广播等各类事业单位,按照乡镇规模,综合核定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总量。上述人员编制经费由财政供给。每个乡镇的上述编制总量中,用于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编制不低于编制总量的75%。 对于离岗人员安置,一位知情人士坦言,“这是‘雷区’,搞不好可能影响社会的稳定。” 事实上,在今年初开始,为配合此次人事制度改革,一份名为《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文件已经在紧张的制定中。 据相关人士透露,这是在听取了各市的意见后开始制定的,因此,《意见》给各市制定政策留有较大的空间,其核心内容是,在安置分流人员过程中,对未聘人员落实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确保基本生活;对提前退休、辞职的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特别要积极研究制定和落实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分流人员实现再就业。 沈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官员认为,“事业单位改革并不是说把人员减少了或机构减没了就证明改革成功了。改革成功的标准还是应规范单位运作,规范用人、分配制度,以使其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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