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今后商业银行在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查同意的情况下,将可以开办证券代理业务、金融衍生业务以及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业务,在商业银行业务范围上的这些突破,是在目前分业管理、分业经营框架下央行给予商业银行最大限度的支持,同时也是央行为解决目前商业银行发展,解决盈利困境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为银、证、险三业更深层次的业务渗透创造了条件。
据有关专家介绍,国际上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一般占总收入的比例为40%-50%,甚至有的银行高达70%,而我国银行业的中间业务收入所占比重还不足10%,严重影响我国银行的盈利水平。因此改变我国银行中间业务品种少、范围窄、技术含量低的问题迫在眉睫,证券代理业务和财务顾问、金融衍生业务等高收益业务品种的增加,无疑是中国银行业应对WTO严峻挑战的必然选择。
此次出台的《暂行规定》为商业银行提供的新业务首先是允许其从事企业、个人财务顾问业务;企业投融资顾问业务,包括融资顾问业务等。中信实业银行有关专家认为,这一明确提法体现了鼓励商业银行打破顾虑,大力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倾向。
而最令证券市场人士关注的是,代理证券业务的引入。除了代理业务本身外,它还将给今后商业银行开展代理证券买卖等业务提供想象空间。业内有各种猜测,而这种未加明确的背后则似乎隐藏了更多的内容。
据介绍,目前商业银行代理证券业务名义上包括代理A、B股资金清算、代理政策性金融债和国债的发行、承销、兑付等。另外,也有人提出,按照代理证券业务的思路,下一步管理部门会否认可商业银行直接进行股票经纪业务,这将是国内券商无法忽略的问题。
值得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暂行规定》提到,代理基金业务除包括基金托管外,还包括各类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这似乎给未来商业银行开展开放式基金及其它类基金如未来将诞生的指数基金、B股基金等埋下了伏笔。
应该看到,随着国内经济形势的转变,客观上需要一定程度的银证渗透以支持经济金融的改革和平稳发展。不仅对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增加竞争力有意义,对发挥银行网点和技术优势支持证券业发展很重要,而且还将推动银证两业的市场化改革步伐。 (周菡)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