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征兵报道:沸沸扬扬一个半月的方正科技争夺战终于尘埃落定,北京裕兴全面落败。
方正科技股东大会昨天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北京裕兴等6股东关于增补董监事候 选人提案未被提交大会审议。最终股东大会作出如下决议:10转增10提案获得通过;方正集团提交的授予董事会行使部分职权的方案获得通过;至于董事会人员问题则有了如下结果:王会民、严纯华、李友、张兆东、张海、张国有、肖建国、蒋必金、魏新等人成功入主董事会。而祝剑秋、孙岳麟等人就没能入主董事会。
会后方正科技有关人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不将北京裕兴等6家公司的提案列入本次会议审议时称,裕兴与方正的主业相似,裕兴生产电脑VCD,方正生产电脑,造成同业竞争,对双方不利;裕兴提名的候选人资格无法确认,其中一名候选人为香港籍,香港律师出具的证明须经司法部认定才有效;对裕兴整个提案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北京裕兴祝维沙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方正科技董事会将其他股东提交的增补董监事候选人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不将北京裕兴等六股东的同类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决定表示失望的同时,对这一决定的公正性表示怀疑。北京裕兴认为,方正科技董事会的种种表现,已构成一种典型的内部人控制,并且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滥用董事会职权,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利。北京裕兴重申其提出的增补董、监事候选人的提案应当列入股东大会议程。
方正科技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对董、监事候选人产生程序作出规定:“(一)董事会负责召开股东座谈会,听取股东意见;(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北京裕兴认为这一规定的合法性令人怀疑,方正科技董事会不得也无权以该条的规定为据审查北京裕兴等六股东增补推荐的董、监事候选人名单和任职资格。因为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这一权利是法定的,不容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剥夺和限制,公司董事会也不应当以任何理由予以阻挠。北京裕兴认为方正科技章程的前述规定违反了公司法,方正科技董事会作为代股东管理公司的机构,无权审查股东提出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和任职资格,这一权力应当而且只能由股东大会依法行使。
北京裕兴副总裁时光荣对记者称,将采取法律行动捍卫股东权利。他认为,方正科技董事会的上述行为损害了方正科技及其股东的权利,因此,他们将采取一切法律许可的行动,以切实维护、保障和捍卫法律赋予股东的权利,促进中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这些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正科技全体董事提起诉讼,要求负有责任的董事因其在合法性上受到怀疑的行为给北京裕兴等六股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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