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涓/文
今年5月底,上海市天宝典当行率先推出证券质押贷款业务,在全国引起轰动。但是,股票典当刚刚生火,还没热锅,就被紧急叫停。6月12日,上海市商委下发文件,要求全市所有的典当行暂停股票典当业务。
被媒体炒得火热的股票典当,日前在上海紧急叫停。上海市商委已经要求全市所有典当暂时停止股票典当业务。理由是有关股票典当的政策不明朗,具体操作办法尚不成熟,在这种情况下开展股票典当业务难以做到规范运作。推出股票典当业务的,是上海浦东的天宝典当行。按照它们的做法,典当股票的客户,股票市值必须在80万元以上,典当比例是1:1,即80万元股票可以典当80万元资金。但是典当来的资金只能在指定的交易所买卖股票,不得挪做它用,并且典当行和券商设有平仓警戒线,当使用典当资金的客户的股票总市值下跌到一定价位时,典当行将委托券商强行平仓,即客户原来的股票和用典当资金新购买的股票,都将被典当行强行卖掉。
从5月底推出这项业务以来,尽管前来天宝典当行咨询的投资者络绎不绝,然而截止到目前,股票典当还没有一笔成交。有投资者认为风险太大了,又要付利息,还要再到市场买股票,买的股票再跌的话,不是两头受损失吗?
记者在上海对股票投资者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尽管有一半的人对典当行里押股票感兴趣,然而明确表示暂时不会考虑这种做法的人达到70%。其中主要的原因是,认为典当股票费用高、风险大。
以天宝典当行为例,客户拥有100万元的股票,可以在典当行里典当贷款100万元,再用这100万去购买新的股票,这样客户原来手里的100万,就变成200万的股票了。一旦股票跌到120万,典当行将强行卖掉客户所有的股票,收回自己的100万元和利息,最后客户原来的100万元就只剩下17.5万元了。对于这样的结果,大多数投资者表示不能接受。
据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开展股票典当最大的问题是政策风险。由于我国对典当行业的管理依据,只有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股票典当作为一种权利质押,已经远远超过了《办法》规定的动产质押范畴。目前各典当行开展股票典当业务,主要是参照《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管理办法》自立规矩。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对个人股票典当做出相关规定。这样一来,股票典当一旦发生纠纷,将陷入无据可查,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与法规滞后所不同的是,从1998年股票在典当行里出现以来,股票典当在我国已经有了很大发展,市场空间潜力巨大。目前全国1100多家典当行中,有50多家从事股票典当业务,占全行业总数的5%。在已开展此项业务的典当行中,股票典当占其全年放款额的70%左右,为全行业全年平均放款额的11.2%。那么股票典当是否就是违法经营了呢?专家认为现在这种做法没有什么明确规定,都是典当行自己来定的。目前国家经贸委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没有涉及到任何典当行股票典当的政策和法律。
这次个人股票质押贷款的紧急刹车,有关部门的解释是相关政策不明朗,具体操作办法不成熟,难以做到规范运作。有关专家也认为,典当行推出这一业务,势必要求银行、券商主管、监管部门修改规则,其市场风险很大。因此,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股票典当还不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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