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 言/文
近日,广东、上海几家大拍卖行在有关媒体上不约而同地登载了醒目的拍卖广告,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拍卖公告上均写明是准备申请上创业板企业自然人股权专场拍卖会。然而,在创业板仍没有时间表、有关规则尚无定论的情况下,就以“准备申请上创业板”做招徕,难免让人对这种拍卖产生很多疑问。
哪来这些自然人股权?
对于拟上创业板的公司,其股权结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自然人股权比例较大。依照法定程序,这些股权在工商局登记,股权变更也应在工商局登记,那么,被拍卖的自然人股权是怎么流出来的呢?
一位律师认为,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是比较特殊的。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份在三年之内不得转让。因此,参与拍卖的很可能是非发起人自然人股东的股份。而对这些股份,一般公司章程中会规定是否允许转让。因此,流到拍卖行的自然人股权,竞买者须弄个明白,是标的公司哪个自然人的,该公司章程如何。
对此,一家拍卖行的工作人员告知,我们的股份是自然人提供的,也不见得就是该公司的自然人,反正,对方能提供股份就行了。
拍卖自然人股份不怕误了上市?
根据早先公布的创业板上市咨询文件和有关政策,“发行股票申请人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之内,是否进行过合并、分立、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被列入应当关注因素。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梁建东律师说,自然人股权在上市之前12个月内进行转让肯定要影响上市,换句话说,现在进行的公司股份转让,肯定推后了公司上市的法定时间。
梁律师还说,创业板咨询文件上,对“24个月内公司主要管理人、控股股东的行为”表示特别关注,如果拍卖的股份来自主要发起人股东,依推理,公司上市日最早是拍卖成交并过户的二年之后了。
为什么得不到被拍卖公司资料?
记者多方打听这些作为标的的公司的电话,想问一下公司的详细情况,可惜未果。拍卖行的一位工作人员告知,不可能告诉你公司电话,否则,我们生意没法做。另一拍卖行工作人员说,你竞买是为了卖出,公司上市了,你赚个差价得了。
但既然是拍卖,投资者与公司取得联系是正常的,为什么竞买的投资者不能知道呢?既然竞买者只能从拍卖行网站或去拍卖行索取有关标的的资料,也就只能根据这些信息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从而决定竞标出价。
“准备申请上创业板”是个什么概念?
多数律师认为这是没有法律界定的。创业板的推迟,不排除有些企业急需用钱,进行部分股份协议转让,但仍然没法在工商局登记,只能以推迟上市为代价,而且在上市时应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告。
况且,准备上创业板,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如果投资者冲着企业将上创业板,而产生巨大的价差的话,难免好梦难以成真。一是企业能否上创业板,受很多因素制约;二是准备上创业板,本身就让提供标的者有空子可钻,准备二字并没有时间限制,也没有法律限制。
另外,请竞买者注意,股份转让的合法前提是能在合法的登记机构登记。有关拍卖行告知,股份过户由拍卖行委托股份托管中心负责。托管中心是何机构?投资者一定得清楚其法律地位,从而保护你的股权。据了解,目前股份公司的股份上市前在各地工商局或体改办登记托管,上市后由证券交易所的股份登记部登记,应该说,准备上创业板企业的股份一般都在工商局或体改办等官方认可的机构登记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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