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刊登了《上海出现股票典当业务》一文后,记者的手机因之成为热线电话。下午,记者再到这家典当行听到其两部电话铃声此起彼伏,看到一个本子上已登记了好几页想办理该项业务的投资者姓名及其联系电话。一切再明白不过了:证券投资者期盼有一个融资渠道。
市场人士认为,对证券公司、一般企业、个人投资者的股票质押贷款在国外成熟市场上相当普遍。投资者甚至可以用股票抵押贷款,并用融到的资金进行别的投资。而在我国,目前只有综合类证券公司具备股票质押借款资格。(最长期限可至六个月,贷款金额不超过质押股票市值的60%。)对个人投资者进行股票抵押融资,我国的一些商业银行也悄悄地进行了尝试。但《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信贷资金不可流入股市,因而各地冒出的银行向个人开展股票抵押贷款的苗头被人民银行制止了。典当行能否填补这个空白?经询问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非银处,人民银行去年已把典当行划出金融机构范畴,典当行已不属于金融机构。典当行有关人士认为,根据典当行的管理办法,除毒品、军火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外,合法拥有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都可以成为典当品,股票作为有价证券,自然可以作为典当品。他还表示,从火爆的咨询电话来看,投资者对利用股票来融资的需求是非常强烈的,考虑到投资者的实际情况,他们已把股票典当的门槛降至30万元。市场人士还认为,利用股票融资是一把“双刃剑”,在牛市时会火上浇油,在熊市时则如“釜底抽薪”,所以,投资者想要融资前必须有风险意识。(夏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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