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风险(泡沫)在特殊时期内可能由制度不完善所致,但应该“在前进中解决问题”。这是因为:第一,对于一个不太完善的股市而言,制度风险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任何制度均不太可能从一开始便百分之百的完善,均须在实际中进一步完善。其次,股市制度的完善与否不能完全以股指来衡量,例如纳斯达克[微博]在2000年暴跌40%,但不能讲纳市很不完善。第三,任何资本市场均不太可能在十分完善的情况下才诞生,美国股市也是如此。回过头看,今天主板市场的制度体系确实仍不太完善,市场不规范之处不少,但如果一定要等到制度完善之后才建立股市,那么可以断定今天股市仍是个空中楼阁;如果过去十年经济的发展没有股市的支持,那么其结果是不可想象的!
中国的上市公司大多存在着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在一个欠完善的股市中,最大的风险可能还是道德风险。如果创业板公司的老板们仅忙于一夜暴富、或者在成为大富翁后沉湎于历史功绩而不思进取,甚至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公司的业务扩张上、而是放在股市的价格炒作上,那么创业板是很危险的。创业板最应该吸取的教训是上市公司要建立与股价的防火墙,要坚决切断庄家与上市公司“配合”的关系,当然这不是现行的制度设定所能做到的,但也并非毫无办法。例如在一定期限后允许管理者套现部分股权的同时(不允许套现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对创业者的成果要有体现),应该规定以后创业板公司进行配股的先决条件是管理者首先足额配股(对于主板市场,则应允许管理层认购其大股东放弃认购的部分配股);例如对于创业板公司的送股要严格限制,如在下一会计年度的每股收益低于上年的一定比例(如30%)时,要强行对现有股权进行一定比例的缩股、同时要暂停该公司再筹资两年;例如,管理者在套现股权前的半年或三个月必须先行申报并公开信息,同时限制其在中报和年报公布前的两个月和公布后的一个月内禁止套现等。总之,制度是可以制定的,但核心还是人的问题。
严格区分两类不同的风险,宜建立相对独立的风险防范机制。虽然股市风险多多,但对于政策的制定者而言,能够解决的只是也只能是制度风险,即以市场化的方式尽量制定出相对完善的制度,至于市场风险本就应该由市场来承担,即政策制定者是制订游戏规则和当好裁判,但不是包打天下;如果本属于市场的事情,也由行政来干预,那么这在本质上仍是政企不分或政府干预市场的思想在起作用。其次,在进行股市的制度设定时,首先应尽可能地使之完善化,但制度的是否完善实际上需要市场来检验,因此制度在出台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在这方面,笔者建议充分参考软件业的成功做法,即邀请著名黑客参与防毒软件的设计与修改。
总之,我们只有充分按照“在前进中解决问题”的基本方针,才能解决股市发展中的问题。当然,在发展股市的同时又要打击违规,寻找其中合适的“度”是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不管如何,保护大多数投资者的热情与信心是维持市场发展格局的关键。惟有如此,中国股市的明天才能更加美好。珞珈投资蔡红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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