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高速(600033)发布公告,授权董事长通过国债投资、委托理财等方式对资金进行运作,资金额度不超过4亿元,授权期限一年。
福建高速2001年2月9日上市,发行2亿股,共募集资金12.96亿元,这恐怕就是公司如此大手笔委托理财的一个原因。另外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募股资金将全部用来收购福泉高速公路收费权。公司去年虽有净利润1.3亿元,但由于部分债券、贷款到期,需要偿付本
息,用来委托理财的可能性应不会很大。
无独有偶,昨日,川化股份也公告,去年底已把1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给国信证券、兴业证券从事资产管理。
其实,委托投资风早就刮起来了。1999年末,东北高速委托新疆金新信托管理1.1亿元资金,购买国债1.1亿元,并委托深圳中大公司管理9000万元资产。现代投资2000年投资收益占总利润的25%,其中短期投资占主要部分。公司曾将1亿元资金委托新疆金新信托、上海泰和投资从事资产管理,取得了3675万元的投资回报。华一投资2000年主业颓势进一步显现,营业利润出现了负数。好在去年的大牛市给公司“送”了一笔2044万元的委托投资收益,才没有亏损。
上市公司热衷于委托投资,恐怕是因为这能轻轻松松就给它们带来大笔收益,但显然不利于公司集中力量搞好主业。投资者把资金交给公司,是看中其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不是让其委托别人投资,况且此类投资风险不小。难怪有投资者呼吁,上市公司应善待广大股东的投资,以实实在在的业绩来回报股东。
6天前刚刚颁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明确将“上市公司大量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列为重点关注事项,表明监管部门已开始加强对上市公司融资使用方面的监督管理。但希望能进一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使上市公司能有所收敛,不辜负投资者的信任。(徐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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