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6月1日,B股印花税从4‰降至3‰后,下调A股印花税的呼声就不绝于耳。以至于二级市场稍有风吹草动,便有人揣测下调印花税要兑现。
在B股市场“对内开放”后,投资者对降低印花税的预期空前乐观,似乎降低印花税已迫在眼前。其实,谁心里都清楚,印花税不是该不该降的问题,而是国家愿不愿降的问题。这就不是某位专家、学者,甚至投资者一厢情愿能说了算的事情。
该不该降?该。
理由如下:1.股票交易印花税名不副实。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特点是税率低、税负轻、纳税人自行纳税。而目前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就交易行为进行征收,实际上是一种交易行为税,而非“印花税”。
2.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征收的证券交易印花税A股按单边成交金额的4‰征收,B股按3‰收取,加上交易佣金,投资者承担证券交易费用在15‰左右。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的10‰,以香港地区的4.5‰相比,明显偏高,而欧美国家股票交易费用更低,有的甚至实行免税交易。
3.B股市场对普通投资开放后,造成同样的税目,B股按3‰收取,而A股按4‰收取,在A、B最终将走向合并的前提下,A、B交易印花税也理应统一。
4.2000年沪深证券交易所股票成交金额60826.7亿元,上缴证券交易印花税485.9亿元、交易佣金425.8亿元,两者相加共从投资者身上抽走911.7亿元资金。而数据显示,同期上市公司对二级市场投资者派发的红利不足100亿元。这种“抽血”行为不利于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5.印花税率高企为国家带来的直接好处是,每年有近500亿资金从证券投资者口袋里转移到了国家财政。而对投资者的直接影响则是市场交易成本加大,赢利减少。“从某种意义上说,高印花税甚至助长了市场的投机风气。”大鹏证券研究所的一位分析人士指出:“交易成本偏高使庄家操盘控盘的成本大幅增加,一只股票如果没有50%的升幅很难挣到钱,这就迫使部分机构投资者或庄家利用虚假信息操纵市场,使市场风险突增。”
会不会降?难。
但凡与“利”沾上边的事情注定棘手,更何况是一年好几百个亿的财政收入。在“会”与“不会”之间选择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时机”。
因为,任何改革都是被迫的,只有当管理层认为如果不降低印花税,国家所承受的损失将远远大于降低印花税时,印花税才有了下调可能。
去年年中,财政部部长项怀诚一句:“对今年的股票交易印花税预期不宜定得过高。”被众多市场人士视为“印花税下调的信号”,但不久,财政部有关人士即明确表示,无意调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并称证券交易印花税作为中国证券市场上的税种,应保持相对的稳定,不宜频繁变动。而事实上,印花税的上一次调整已是1998年6月,“不宜频繁变动”不过是一种托词。
从国家财政来讲,尽管股票交易印花税占整个国家税收的比例不足4%,但却是稳定易于征收的收入来源。从近年来,国家与地方股票交易印花税利益的分配就可看出,国家对印花税一直在收紧。从1997年1月1日起,证券印花税分享比例由原来的中央和地方各
50%调整为80%和20%;1997年5月10日,又将分成比例调整为中央88%、地方12%;2000年为,中央91%、地方9%;2001年为:中央94%、地方6%;至2002年,最终调整为中央97%、地方3%。
市场人士分析,在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今天,国家财政状况一直处于吃紧状态,4000亿元左右的国债发行规模可见一斑。因此,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降低印花税的政策不会轻易出台。
此外,从历次股票交易印花税的调整,无不体现出“市场调控”的辅助功能。
1997年5月9日,为平抑过热的股市,国家将股票交易印花税由原单边征收3‰上调至5‰;1998年6月12日为活跃市场交易又将税率由5‰降为4‰;1999年6月1日,为拯救低迷的B股市场,国家又将B种股票印花税税率由4‰降为3‰。而目前,证券市场交易活跃,发展平稳,依据以上经验,至少目前印花税还不具备调整要求。
什么时候降?等。
“我们上过当,我们受过骗,我们每一次都真诚地希望,这回是真的,却回回落空,但我们还是希望下回是真的。”一位小股民如是描绘下调印花税的印象。
面对专家、学者以及投资者降低交易费用的呼声。日前,证监会终于做出反应:改革证券交易佣金。据悉,证监会已向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下发证券经纪业务调查表,交易佣金改革正式提到议事日程上。
南方证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营业部经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降低交易费用有两个选择,要么降印花税,要么降交易佣金。国家当然是选择降低交易佣金。只要交易成本整体下降,降低印花税的压力也就减轻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降低交易佣金不过是对降低印花税呼声的一种折衷方案。”
有关专家指出,股票交易印花税改革的重点不仅仅是降低税率本身,同时,要为“股票交易印花税正名”。专家建议:
1.尽快将股票交易印花税从在交易环节征收改为在发行环节对“证券交易凭证”征收,同时,降低税率,使“此印花税”与“彼印花税”名副其实。
2.对交易环节按资本利得即获利金额按“超额累进制”征收“证券交易所得税”,对没有所得(证券投资收益)的交易行为免税。避免目前投资者投资亏损也要缴纳所得税的现状,减轻投资者负担,降低交易成本。
记者几次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采访,有关人士均以“问题敏感,不好答复”为由拒绝。不过,据了解有关部门已开始酝酿改革证券交易印花税。但税法的修订有其既定的程序,并非一朝一夕。
我们能做的唯有等待。
“我们上过当,我们受过骗,我们每一次都真诚地希望,这回是真的,却回回落空,但我们还是希望下回是真的。”本报实习记者刘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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