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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3月15日 10:28 新华网
新华网3月14日电(记者 邸继勇) 泰和基金(500002)获得青岛啤酒(600600)增发A股3300万股的配售引起市场上较大的关注。关注的焦点在于,按照推算,泰和基金获得如此数量的配售,帐面上需动用78.7亿元人民币,该项数字远远超过了泰和26亿余元的净资产;而且泰和并没有缴纳现金,只预交100万元保证金就对青啤增发A股作出10亿股的申购申报。3月12日,针对种种问题,记者采访了泰和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有关情况作了了解。 嘉实基金管理公司有关人士承认,泰和基金此次申购青岛啤酒增发A股发出了较大资金额的新股申购要约,实际上只缴纳了100万元的保证金。但他同时指出,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限定基金申购增发新股的资金额度,那么该项申购是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操作,为有效申购,即“法无明文禁止视为许可”。既然客观上现行政策允许这项操作,“青啤配售基金违规”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据介绍,按照规则,申购增发新股时,中小投资者需实际交纳申购股数的全额资金;机构和法人投资者需交纳实际资金的30%;证券投资基金则只需缴纳若干保证金。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各个主体之间信用程度的不同,为避免发生信用风险而制定的。嘉实有关人士相信,政策的偏向是增发出现此类情况的根源,完善健全新股申购制度才是公众应该关注的焦点,也是此次青啤增发的一个正面意义。 至于市场人士所非议的“信用交易”问题,既申购金额远远大于基金净资产,有法律人士认为,申购新股属于法律概念上的“要约”,只有缴付金额才是“承诺”,达成实际的交易,因此,信用交易的概念较为模糊,以此定义泰和基金“违规”并不全面。嘉实有关人士则表示,申购巨额资金所依据的是“一家基金持有一定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的规定,以及历史上新股中签率的估算而相应进行的申购,基金泰和以其净资产的10%为上限配售了青岛啤酒本次增发A股3300万股。 据了解,中国证监会在1998年、1999年先后发布关于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补充通知,补充通知规定,“基金认购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票,其配售数量、分配方式及冻结时间等具体事宜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决定,认购的程序可比照新股配售程序执行。所占用资金不计入配售新股的资金总额”。尽管通知中规定每只基金申请配售新股的数量不得超过新股公开发行量的5%,但按通知的字面理解“基金认购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票可比照新股配售程序执行”并非强制性规定,因此,泰和基金此次申购青岛啤酒增发A股的具体事项是和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发行人青岛啤酒协商确定的。中国证监会在2000年5月的一则通知中强调,基金认购新股应遵循新股发行的有关规定,基金帐户申购新股不设上限。有市场人士认为,嘉实此举是钻了政策的空子。 尽管不设上限,如此巨额的申购在中国基金的历史上较为罕见。据介绍,在宝钢股份(600019)新股认购时有类似的情况出现过。嘉实相关人士同意,巨额申购的做法直接降低了增发新股网下认购的配售比例,机构投资者一定程度上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但他认为,由于只限于网下申购,不涉及网上申购,这种做法不会损害到一般投资者的利益。他还坦承,作为基金管理公司是以基金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公司对基金持有人负责;对于市场上其他投资者,基金并没有应尽的义务。他还表示,巨额申购是泰和基金和基金认同青岛啤酒增发新股的内在价值所决定的正常投资行为,青啤增发方案有利于基金收益。他说,泰和充分利用了这次潜在的、未被其他基金所重视的投资机会。据了解,3月7日基金和社会公众所持有的青岛啤酒增发新股已可上市流通;相比其新股申购发行价7.87元,3月12日青岛啤酒的市场价已达9.06元,由于认购成本微乎其微,理论上泰和基金已净赚3700万元。嘉实有关人士透露,泰和在该项重点投资上的态度是长线持有。 嘉实相关人士表示,虽然原嘉实总经理洪磊已离职,新的总经理赵学军上任,但泰和基金分散性投资的理念没有改变;同时,嘉实基金管理公司也将在今后的操作中“更灵活的寻找市场机会”。他还表示,泰和基金既然在证券市场上市,就能够虚心接受市场上的批评意见。 对于相关问题,有市场人士呼吁,在政策不明朗的条件下,作为增发A股的主承销商在制定增发规则时应遵循公平原则,使市场全部投资者在信息透明度及对称性方面处于平等的地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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