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价格定位 小股民也想更多的发言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3月14日 10:3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某上市公司高价增资发行新股时,根据机构投资者网下累计投标竞价的情况,增发价格定在40元以上。在后来网上配售过程中,这个价格并未得到普通投资者的认同,有近一半的普通投资者在网上发行时放弃了该次增发的优先认购权;但是,一些基金和法人投资者却将普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全部“吃下”。结果机构投资者名副其实地成为该次增发的“主力机构”,共认购了该上市公司约3/4的增发新股。即使增发前宣传攻势凌厉、投资价值推介言过其辞,仍然无法避免增发后这些高价股票价格快速回落的局面,认购增发新股的机构投资者损失惨重,1个月内浮动亏损高达25%!
根据机构投资者网下累计投标竞价的情况进行市场化发行定价,理论上说,机构投资者比一般投资者专业、更有条件做出理性的决策,但是从实际上看来,他们不一定比普通投资者有更理性的交易行为。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资金一般不是自己的财产,他们的交易决策容易受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而且他们掌握的资金量巨大,投资行为有时显得有恃无恐;一些机构投资者与承销商本身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承销商是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而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又踊跃买入普通投资者放弃的高价股票——这其中的利害关系,谁说得清?
发行价格的定位是市场化发行的核心问题。在前述案例中,多数普通投资者比机构投资者(大部分是基金)更能够对市场作出理性的分析和决策,表现更为理性。这说明了在市场化发行中,机构投资者未必都能够客观地代表整个市场的判断和选择,应该更多地由普通投资者来充当市场化定价的角色。所以,为了减少在市场化发行过程中价格被人为影响而扭曲的可能,应该考虑逐步调整发行定价的方法,减少承销商迁就发行人(企业)对发行价格过分要求的机会和条件,让普通投资者对发行价格的定位有更多的发言权,以促进市场化的健康发展。(张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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