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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3月07日 12:48 人民网
本报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提出,“十五”期间要疏通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积极稳妥地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逐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纲要(草案)明确提出,“十五”期间要健全统一、安全、高效、开放的国债市场。加快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培育证券投资基金、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纲要(草案)提出,要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除少数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可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外,鼓励其它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相互参股等形式,逐步改制为多元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对国有小企业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改革,鼓励非国有企业、个人和境外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推动非上市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调整和股权交易,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 “十五”期间,将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取消一切限制企业和社会投资的不合理规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进出口等各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凡是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原则上都允许内资进入。为进一步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十五”期间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外发行股票,积极探索采用收购、兼并、风险投资、投资基金等各种方式,促进利用外资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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