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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2月22日 11:40 中国经济时报
笔者没有想到,《不分配顽症医治难》(见中国经济时报)财经新闻2001年2月9日)一文的发表,会在市场引起轩然大波;更没有想到,有记者就五粮液利润不分配、高价配股、关联交易等问题进行采访时,公司高层某领导竟会说出如下一番话:“这只是一般人仅仅从公司年终报表和公告上得出的结论,难免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嫌。其实,只要认真分析五粮液的股本结构和国家减持国有股的方针政策,股民们就不难理解公司的‘分’‘配’方案了。五粮液目前的股本结构是国有股占75%,社会公众股只占25%。国有股的比例过大,股权结构非常不合理。此次国有股股东放弃90%的配股权利,实际上就是减持国有股。此次公布的配股方案,早在1999年就确定了,国家财政部和四川省财政厅已经批准公司的国有股减持计划,中国证监会在批准五粮液的配股方案时,也非常赞成减持国有股的方案。” 如此看来,五粮液国有大股东放弃90%的每股25元的高价配股,不仅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反而为我国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探索出了新的途径,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 ?然而,笔者以为,如果将五粮液的所谓“减持国有股”的作法推而广之的话,中国股市也许会遭遇灭顶之灾!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是一种怎样的“树木”和“森林”关系呢?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一股独大,不是五粮液一家公司面临的特殊问题,而是一种非常普遍的“中国特色”。 多年来,公司上市成为国有企业的一种特权,中国的上市公司几乎成了国有控股企业的一统天下。据对1003家上市公司的统计,截至1999年底,它们的总股本为2816亿股,其中国有股约1902亿股,占总股本的67.54%,而法人股与流通股之和仅为32.46%。另据有关资料,1999年底前国有股比例超过50%的上市公司约300家,其中总股本大于4亿股的112家公司中,有半数以上公司国有股比例超过70%,有的甚至高达80%以上。 如何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一直是决策层的一块“心病”。因为稍一不慎,就有可能引起市场恐慌,造成市场的剧烈波动。这有前车可鉴。 1999年11月29日,管理层推出了国有股配售试点方案以及10家试点上市公司名单,拟定“10倍市盈率以下的配售价格,年内2家试点,2家配售总额约5亿元”,在医治国有股流通这个“历史遗留重症”上,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同年12月13日,中国嘉陵和黔轮胎公布国有股配售价格分别为4.50元和4.80元。12月14日,两公司专门就其配售价格的确定方法发布公告说,其计算结果是根据公司前三年每股平均收益率乘10倍市盈率而得出的。按两家公司当时的想法,这样的国有股配售价并不高,但引发了股市大跌。上世纪末的这次试点,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从管理层的角度看,没有达到不影响市场稳定的目的,试点期间,股市阴跌不止,更没有出现国有股东和社会公众股东双赢的局面;从试点公司角度来看,部分国有股没有配售出去,尽管钱圈到手了,但股票的市值损失了,公司的形象搞糟了;对主承销商来说,由于必须包销没有配售出去的国有股余额,被迫做了本不想做的两家试点企业的大股东,不仅资金被大量占用,还要承担巨大的市场风险;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来说,由于配售价大大高出预期,增加了持股的风险成本,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管理层不得不把原先拟就的配售计划搁置起来,迄今未能拿出国有股减持的具体方案。 有经济学家认为,国有股配售价格应以每股净资产为准,而不应以市场价格来确定,不能“与民争利”。 五粮液2000年公司每股净资产6.643元,即使国有股要减持,其减持价格也只宜与净资产相当。但这次五粮液以25元的高价配股,配股市盈率高达15.625倍,不仅远远高出公司的每股净资产,而且也大大高出1999年国有股配售试点时10倍市盈率的上限。如果上市公司都仿效五粮液的作法,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高价配股作为一种减持国有股的思路,对市场将要产生多大的冲击,不是可想而知吗? 按理说,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东不论大小,都应该坐在同一条板凳上。同股同权,这是股份制企业的常识,没有谁不知道。你有一亿股,我只有一百股,虽然数量悬殊,但作为股东的权利应该是相同的。然而,大股东习惯于唯我独尊,总以为只有自己最关心上市公司的发展,而把中小股东视为公司利益的蚕食者,把他们推到自己的对立面。国有股东是“老子”,公众股东是“儿子”。“老子”说不分配就不分配,配股价想定多高,就定多高,反正大股东一分钱现金也不用掏。有人说,不是愿卖愿买吗?谁也没有强迫谁参预高价配股呀!的确不错,没有谁强迫。然而,对于高价吃进五粮液流通股的中小股东而言,他们的选择自由必须以不计成本为代价,因而往往是左右为难,进退维谷,决没有大股东那种配股完成之后现金进项几亿元的快感。 当然,上市公司不分配与高价配股,不是五粮液一家公司的问题,不是独木一株,而是森林一片,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种顽症。但五粮液作为一家业绩最好的上市公司,又率先公布2000年年报,其不分配和高价配股对市场所起的负面示范效应是不言而喻的。明明是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害行为,不仅不认帐,还要牵强附会地把国有股减持的问题扯到一起,这并不是明智的作法。 希望五粮液能有所改变,其它有类似想法和作法的上市公司也应思变才好。何晓晴 所属专题:不平静的五粮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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