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和太原商业银行就诈骗案的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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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 14:25 新浪财经 | |||||||||||||
2004年8月22日,新浪财经刊发了《证券市场周刊》8月21日刊独家报道《山西证券惊天金融诈骗案 8.5亿巨资不知去向》(原题《山西证券惊天大案 8.5亿元巨资不知去向》,以下简称文章)一文,该文一经刊出,即在证券市场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8月23日,山西证券法律顾问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原建民律师代表山西证券发来声明,称文章中大量事实、情节和数据失实,且对相关银行员工勾结犯罪分子盗窃、挪用客户资
同时,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受太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委托,就文章中涉及到太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容严重失实一事,向新浪财经通告: 1、太原市商业银行2004年8月期间没有任何人到太原市国贸大厦29层山西证券总部参加相关会议; 2、山西证券从未在太原市商业银行开立股民保证金账户,也未存入股民保证金,更不存在股民保证金被挪用的事件; 3、截止目前为止,太原市商业银行没有任何人因上述事件被公安局控制。 新浪财经如实刊出文章所涉两家公司的律师声明,以帮助读者在获得更多资讯的基础上自行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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