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VS顾雏军 格林柯尔将召集媒体回应抨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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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 09:44 四川金融报-成都商报 | ||||||||||
郎咸平16日在京召开媒体见面会称,顾对其进行威胁 自郎咸平在上海复旦大学演讲,指责格林柯尔董事局主席顾雏军炮制“民企神话”以来,事情愈演愈烈,大有不可收拾之势。昨天下午4时,郎咸平在北京长江商学院举行媒体见面会,以激烈的言辞回应格林柯尔发给其的律师函。发布会上,郎咸平情绪显得有些激动。他在进入会场后便表示,这是他自2001年进入内地以来,第一次遭到企业家的“威胁”。
记者同时从相关渠道获悉,今日下午5时,格林柯尔相关负责人将在北京正式约见部分媒体记者,并就郎咸平的言论进行回应。而郎咸平随即表示,本周三,他将继续在香港举行媒体见面会。 事件焦点 顾雏军律师函 8月9日,当郎咸平在上海复旦大学对国内媒体演讲,上海东方早报和香港商报8月10日对其的发言刊出采访摘要,此发言立刻受到了国内媒体关注,8月11日,新浪等网站对文章进行了转载。郎咸平称,8月13日他接到了由顾雏军委托的香港齐伯礼律师行的英文信件,指出他在复旦大学的演讲经东方早报、香港商报和新浪的文章对顾雏军造成了毁谤。而且新浪网站和香港商报的评论攻击了顾雏军个人的品格(integrity),名誉(reputation),和性格(character)。 郎咸平说,顾雏军透过律师要求他做如下的行动。 1.必须详细书面汇报,新浪网站和香港商报的报道是否正确地记录了(record)我的演讲。 2.如果新浪网站和香港商报没有正确地记录其演讲,那么顾雏军要求我完成下列行动。 1)要求新浪由其网站拿掉该文而且发表更正以及道歉,并提供这些行动的证据给顾雏军。 2)要求东方早报由其网站拿掉该文而且发表更正以及道歉,并提供这些行动的证据给顾雏军。 3)要求香港商报由其网站拿掉该文而且发表更正以及道歉,并提供这些行动的证据给顾雏军。 3.给顾雏军一份他的演讲稿件。 三点声明 郎咸平称不允许顾践踏学术自由 据郎咸平介绍,顾雏军要求他需在8月16日星期一以前完成第1,3两项行动。并要求他在8月17日星期二以前完成第2项行动。否则,顾雏军将会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包括法律程序以保护其名誉,而不会再通知他。 郎咸平表示,正是收到了这封律师函,促使他召开记者会说明事件经过。“我基本上还算是有话语权的学者,我的学术研究尚且要受到顾氏的威胁与打压,我不敢想象其参股上市公司的中小股民对其有意见应该如何表达?”郎咸平言辞激烈地表示“以保护国有资产和股民利益为前提的学术尊严与自由是我一生奋斗的目标,决不容许顾雏军践踏”。 郎咸平在记者招待会上称,对于格林柯尔律师函所要求的三点,自己将不会满足任何一点。并且针对上述三点要求,郎咸平自己也发表了三点声明: 1、绝对而且充分地尊重媒体,媒体只要对演讲公正且负责任地报道,因而不必与演讲者内容完全相符。因此很清楚地告诉对方不会要求新浪网、东方早报和香港商报以及其他媒体做任何形式道歉。 2、绝对不会向顾雏军披露自己的演讲稿,请对方有空的时候自己去找。 3、绝对不接受律师函所表达的那种财大气粗、盛气凌人、践踏学术与自由的口气。 在郎咸平看来,律师函中“一切必要的手段包括法律程序”暗示,这个必要的手段也包括了非法律程序。而“不再通知”,则暗示秘密行动。对此,郎咸平指出,如果他本人、家人、以及朋友受到顾雏军非法律程序的秘密行动伤害的话,他将完全而且充分地采取法律程序回应。 郎咸平表示,自己的炮轰不会结束。他的下一个瞄准对象,是北大方正、清华紫光(资讯 行情 论坛)、复兴集团、三九集团。 格林柯尔回应今日将召开媒体见面会 随后记者见到了郎咸平所称的律师函原件。律师函的最后署名为richard butter ,而郎咸平所称的威胁原话为“if any of the requests are not compolied with ,our client will take all necessary steps to protect his reputation ,including commencing legal proceedings against you without future notice。” 就在郎咸平对顾雏军的回应进行强烈抨击的同时,格林柯尔方面的回应也是软中有硬。昨日下午,当记者致电该公司进行采访时,仍没有得到其公开回应。但是,在郎咸平召开媒体见面会同时,北京部分媒体却接到了格林柯尔方面的电话通知--该公司将于今日下午在京接待媒体,正式作出关于此事的回应。其组织者是该公司一媒体负责人,而顾雏军不会亮相此会。 特派记者 张放 本报记者 邹芸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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