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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广夏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时效16日正式到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21:18 新华网

  新华网银川8月16日电 (记者 武勇) 记者16日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倍受关注的银广夏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时效延长3个月之后,16日正式到期。法院已受理银广夏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103件,涉案总标的约1.81亿元。

  据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证券市场投资人要求银广夏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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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至2004年5月15日届满。为保护广大证券市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银广夏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从2004年5月16日延长至2004年8月15日。因8月15日是星期天,顺延一天至8月16日。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20日恢复受理了证券市场投资人诉银广夏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后,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进行立案审查工作。

  据记者了解,为了保障银广夏案立案工作的顺利进行,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公楼大厅专设了咨询组和咨询电话,负责接待前来咨询的人员和各地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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